國家發改委、住建部: 加強老舊小區改造配套設施建設
摘要:將安全隱患多、配套設施嚴重缺失、群眾改造意愿強烈的城鎮老舊小區,優先納入年度改造計劃,做到符合改造對象范圍的老舊小區應入盡入。
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日前印發《關于加強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配套設施建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進一步摸排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配套設施短板和安全隱患。
《通知》要求,認真摸排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鎮老舊小區存在的配套設施短板,組織相關專業經營單位,聯合排查燃氣、電力、排水、供熱等配套基礎設施以及公共空間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重點針對養老、托育、停車、便民、充電樁等設施,摸排民生設施缺口情況。將安全隱患多、配套設施嚴重缺失、群眾改造意愿強烈的城鎮老舊小區,優先納入年度改造計劃,做到符合改造對象范圍的老舊小區應入盡入。
強化資金保障方面,《通知》要求,政府投資重點保障、落實專業經營單位責任、推動多渠道籌措資金。自2021年起,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嚴格按照有關專項管理辦法規定,支持小區內和小區周邊直接相關的配套設施建設,不支持單獨的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此外,鼓勵金融機構參與投資地方政府設立的老舊小區改造等城市更新基金。對養老托育、停車、便民市場、充電樁等有一定盈利的改造內容,鼓勵社會資本專業承包單項或多項。按照誰受益、誰出資原則,積極引導居民出資參與改造,可通過直接出資、使用(補建、續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讓渡小區公共收益等方式落實。
責任編輯:梅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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