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總局:不得播出偶像養成類節目
摘要:選秀類節目要嚴格控制投票環節設置,不得設置場外投票、打榜、助力等環節和通道,嚴禁引導、鼓勵粉絲以購物、充會員等物質化手段變相花錢投票,堅決抵制不良“飯圈”文化。通知要求,樹立節目正確審美導向,嚴格把握演員和嘉賓選用、表演風格、服飾妝容等,堅決杜絕“娘炮”等畸形審美;
新華社北京9月2日電(記者 白瀛 王鵬)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2日發出通知,要求廣播電視行業堅決抵制違法失德人員,堅決反對唯流量論,不得播出偶像養成類節目,堅決抵制不良“飯圈”文化,堅決抵制泛娛樂化,杜絕“娘炮”等畸形審美,堅決抵制高價片酬,切實加強從業人員管理。
通知稱,廣播電視機構和網絡視聽平臺在節目演員和嘉賓選用上要嚴格把關:政治立場不正確、與黨和國家離心離德的人員堅決不用;違反法律法規、沖擊社會公平正義底線的人員堅決不用;違背公序良俗、言行失德失范的人員堅決不用。
通知稱,不得播出偶像養成類節目,不得播出明星子女參加的綜藝娛樂及真人秀節目。選秀類節目要嚴格控制投票環節設置,不得設置場外投票、打榜、助力等環節和通道,嚴禁引導、鼓勵粉絲以購物、充會員等物質化手段變相花錢投票,堅決抵制不良“飯圈”文化。
通知要求,樹立節目正確審美導向,嚴格把握演員和嘉賓選用、表演風格、服飾妝容等,堅決杜絕“娘炮”等畸形審美;堅決抵制炒作炫富享樂、緋聞隱私、負面熱點、低俗“網紅”、無底線審丑等泛娛樂化傾向。嚴格執行演員和嘉賓片酬規定,嚴格片酬管理告知承諾制度。倡導鼓勵演員和嘉賓擔當社會責任,參與公益性節目。嚴肅懲戒片酬違規、“陰陽合同”、偷逃稅行為。
責任編輯:梅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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