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在實施城市更新行動中防止大拆大建
摘要:鼓勵采用“繡花”功夫,對舊廠區、舊商業區、舊居住區等進行修補、織補式更新,嚴格控制建筑高度,最大限度保留老城區具有特色的格局和肌理。
新華社北京8月31日電(記者王優玲)記者31日從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獲悉,關于在實施城市更新行動中防止大拆大建問題的通知于近日公布。通知要求堅持劃定底線,防止城市更新變形走樣,嚴格控制大規模拆除;堅持應留盡留,全力保留城市記憶,保留利用既有建筑,保持老城格局尺度。
通知要求,除違法建筑和經專業機構鑒定為危房且無修繕保留價值的建筑外,不大規模、成片集中拆除現狀建筑,原則上城市更新單元(片區)或項目內拆除建筑面積不應大于現狀總建筑面積的20%。除增建必要的公共服務設施外,不大規模新增老城區建設規模,不突破原有密度強度,不增加資源環境承載壓力,原則上城市更新單元(片區)或項目內拆建比不應大于2。
通知還要求,不隨意遷移、拆除歷史建筑和具有保護價值的老建筑,不脫管失修、修而不用、長期閑置。不破壞老城區傳統格局和街巷肌理,不隨意拉直拓寬道路,不修大馬路、建大廣場。鼓勵采用“繡花”功夫,對舊廠區、舊商業區、舊居住區等進行修補、織補式更新,嚴格控制建筑高度,最大限度保留老城區具有特色的格局和肌理。
此外,不破壞地形地貌,不伐移老樹和有鄉土特點的現有樹木,不挖山填湖,不隨意改變或侵占河湖水系,不隨意改建具有歷史價值的公園,不隨意改老地名,杜絕“貪大、媚洋、求怪”亂象,嚴禁建筑抄襲、模仿、山寨行為。
責任編輯: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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