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高新區關于低中高風險地區返鄉人員管控標準
高新區關于低中高風險地區返鄉人員管控標準的公告(二)
轄區居民、企業職工:
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需對7月5日以來,所有從鄭州市返回的人員進行排查統計。相關要求如下:
1.7月5日以來,凡從鄭州六院返回人員及密切接觸者(從返回日期開始算)不滿14天的,到區集中隔離點進行集中隔離,滿14天不滿21天的居家隔離,第21天進行一次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轉為居家健康管理。
2.與鄭州六院返回人員次密切接觸者一律居家隔離,滿14天的核酸檢測為陰性轉為居家隔離,居家隔離7天后,核酸檢測為陰性的轉為居家健康管理。
3.除六院外全國中高風險其他地區(鄭州市全域)自返回日期算不滿7天的,在區集中隔離點集中隔離,集中隔離滿14天且核酸檢測陰性,轉為居家隔離,居家隔離滿7天后,再次核酸檢測為陰性的,轉為居家自我健康管理。
4.除六院外全國中高風險其他地區(鄭州市全域)自返回日期滿7天不滿14天的,居家隔離,居家隔離第14天核酸檢測陰性轉為居家自我健康管理。
5.除六院外全國中高風險其他地區(鄭州市全域)自返回日期滿14天的,要做一次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的,進行自我健康管理。
6.從低風險地區返鄉人員,應主動向所在社區如實報告,自返回日期居家隔離7天,憑核酸檢測結果陰性可解除隔離。
7.在集中隔離期間一律落實1、4、7、10每三天一次的核酸檢測,根據實際需要一天檢測一次核酸,隔離期滿結束時再做1次核酸檢測,檢測結果為陰性的,轉為居家隔離,居家隔離滿7天后,再次核酸檢測為陰性的,轉為居家自我健康管理。
高新區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1年8月9日
責任編輯:梁博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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