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出臺支持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高質量發展措施
摘要:在生產托管服務方面,鼓勵農民合作社積極參與、拓展農業生產托管服務,為小農戶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保姆式”全程托管和“菜單式”單環節或多環節托管服務,以服務規模化推進生產規模化,促進農業規模化發展由土地流轉模式向土地流轉和土地托管結合模式轉變,提高規模化效益。
本報訊(全媒體記者 劉金霞)昨日,記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市政府辦公室近日印發了《關于支持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共五部分22條措施,這些措施為積極推進全市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高質量發展,助力鄉村產業振興,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撐。
《措施》確定了“十四五”期間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的目標任務。到“十四五”末,全市登記注冊的農民合作社達到25000家,縣級以上農民合作社示范社達到2000家,家庭農場達到15000家,縣級以上示范家庭農場達到1500家。嚴格執行市級以上示范家庭農場認定標準,糧油生產型土地集中連片200畝以上、設施蔬菜50畝以上、露地蔬菜100畝以上及其他條件。
在規范引領,提高發展質量方面,主要包括依法登記注冊、規范運行機制、推進示范主體創建、開展示范縣創建、持續推進“問題社”清理、規范服務行為等六條具體措施。實施家庭農場培育計劃,把農業規模經營戶培育成有活力的家庭農場,規范管理運營。引導家庭農場之間、農戶之間加強聯合,依法登記注冊成立農民合作社。
在融合發展,壯大自身實力方面,主要包括延伸產業鏈條、提高生產經營水平、開展生產托管服務、擴大聯合合作、創新合作模式、增強市場競爭力等措施。在生產托管服務方面,鼓勵農民合作社積極參與、拓展農業生產托管服務,為小農戶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保姆式”全程托管和“菜單式”單環節或多環節托管服務,以服務規模化推進生產規模化,促進農業規模化發展由土地流轉模式向土地流轉和土地托管結合模式轉變,提高規模化效益。
在政策支持,增強發展動能放方面,落實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從事農產品初加工用電執行農業生產電價政策。推動政府、銀行、擔保“三位一體”的新型農業信貸擔保模式有效運轉。
責任編輯:劉銀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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