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駐馬店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7月1日,
駐馬店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發布
《關于做好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工作的通知》。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及市統計局公布2020年度我市城鎮非私營從業人員年平均工資情況,現就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自2021年7月起,本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由2019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調整為2020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本市2020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5048*3=15144元。
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資標準確定,其中市直及市轄區為1700元,縣域為1500元。
二、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
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不超過3634元(即個人最高月繳存1817元,單位最高月補貼1817元)。
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下限,市直及市轄區月繳額不得低于170元;縣域月繳額不得低于150元。
單位和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高于月繳存額上限,不得低于月繳存額下限。
三、其他事項
(一)2021年住房公積金匯繳年度所屬期間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各單位應在規定期間通過網廳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申報工作,自本單位繳交2021年7月份住房公積金時開始啟用調整后的繳存基數,公積金月繳存額舍角去分保留至元,繳存單位在一個年度內只能調整一次。
(二)各繳存單位在核定本單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及月繳存額后,應將核定情況以一定方式告知職工本人,接受職工監督,以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同時對未完善信息(身份證號、手機號等)的職工(含封存)進行信息再完善。
駐馬店市住房公積金中心
2021年7月1日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