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日起車輛必須提前年審?交警部門:謠言
摘要: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并提交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這里需要注意的是,提前三個月的檢驗期所指的三個月是包含到期當月的,截止日期是以登記月為準。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殷曉楠)車管所通知:從2021年7月1日起汽車年審只能提前,不能推遲,那怕你遲一天,車管所系統會自動鎖定檔案?近日,一則不提前年審車輛會被鎖定檔案的信息在駐馬店朋友圈傳開,引發了關注。記者從駐馬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核實,這是謠言,請廣大車主不要相信。
這則信息顯示:“車管所通知:從2021年7月1日起汽車年審只能提前,不能推遲,那怕你遲一天,車管所系統會自動鎖定檔案,鎖檔案后需要車主本人去車管所部門處理,本人到場,才能解鎖,望車友們盡快按排好時間年審驗車。”
這條“微信”為啥是謠言?
首先,《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三章第四十九條有明確規定:“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申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并提交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這里需要注意的是,提前三個月的檢驗期所指的三個月是包含到期當月的,截止日期是以登記月為準。
第二,傳言中提到的“年審”說法也不準確。“審驗”不屬于機動車業務,而是機動車駕駛人業務中的一種。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定期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所以,不存在“汽車年審”的說法,正確的措辭應是“機動車檢驗”。
在這里,駐馬店交警提醒廣大車主:請按照法定檢驗周期及時驗車,切勿信謠傳謠。多關注官方媒體上發布權威信息,切勿被網絡不實信息誤導!
責任編輯: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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