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姐弄丟妹妹 多虧民警相助
據悉,5月24日7時許,雪松公安派出所民警趙磊和輔警孫峰正在巡邏,當巡邏至驛城區十三香路北段時,一個兩歲多的女孩在路邊哭,旁邊還圍著幾個大人。“這是誰家的孩子?”民警一邊安慰女孩,一邊咨詢附近的商戶,可是沒人知道女孩的家人。
無奈之下,民警把女孩帶到派出所。“這么小的孩子找不到,家人肯定急壞了,肯定會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趙磊說,可兩個多小時過去了,110中心反饋沒有收到孩子走丟的報警電話。
趙磊和孫峰便帶著女孩到十三香路轉悠,但依舊沒有找到女孩的家人。民警把電話留給附近商戶,說如果有人找孩子及時打電話。直到11時許,驛城區的劉女士才急匆匆趕到雪松公安派出所把孩子領走。
原來,5月24日一大早,劉女士著急上班,就讓自己11歲的大女兒送2歲多的小女兒去姥姥家。剛到姥姥家樓下,大女兒看小女兒上樓就騎車離去了。誰知,小女兒轉身跑到了街上。
劉女士認為小女兒一直在自己父母家。快中午了,劉女士給父母打電話,父母竟然說沒見到孩子。這下雙方都慌了,立即開始尋找。附近的商戶告訴他們孩子被警察領走了,于是出現了開頭的一幕。
責任編輯:徐明霞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