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金芝 平輿的“劉胡蘭”
文/圖 全媒體記者 代建新
“要殺先殺我,我不怕死。”這是魏金芝烈士英勇就義前寧死不屈、視死如歸,發出令敵人膽戰心驚的聲音。1950年7月25日,魏金芝與其他3名烈士一起被殘暴的土匪殺害。
魏金芝(1933~1950),又名魏金蘭,平輿縣萬冢鄉大趙莊人。她出生于富裕中農家庭,只讀了3年書,當時因幫助母親操持家務而輟學。其父魏久富,小學教員,為人正直。魏金芝同村的表兄趙長治是個土匪,一次,趙長治要把搶劫的東西藏在魏金芝家,魏金芝的父親不同意,因此得罪了他。趙長治揚言要給魏家點兒厲害,魏金芝全家從此東躲西藏,提心吊膽地過日子。魏金芝雖然年幼,心中卻深深埋下了對土匪、對舊社會的仇恨。
1949年,年僅16歲的魏金芝參加了革命。她工作積極,當上了村里姊妹團團長,帶領姊妹團的姐妹站崗放哨。1950年初,她任姚橋鄉鄉長,按照黨的政策,積極領導清匪反霸斗爭。
在土地改革中,魏金芝立場堅定,秉公辦事。村干部曾將地主的一盆土靛(舊時染衣布的顏料)抬到她家。她得知后立即交公,并告誡家人與同志,決不能利用黨和人民給的權力謀私利。在她的帶領下,姚橋鄉清匪反霸和土地改革運動開展得轟轟烈烈、扎扎實實。
1950年7月,當地發生土匪暴亂。7月25日夜, 由于叛徒的告密,以韓振文為首的30多名匪徒包圍了姚橋鄉公所,魏金芝與區公安員閻滿良、民兵隊長趙金山、農協主席魏久元一起被捕。匪徒將其人帶到大趙莊村北河邊,對他們連刺數刀后身系石頭投入河中,魏金芝等人壯烈犧牲。人民政府很快肅清了這股匪徒,汝南縣人民政府8月在姚橋鄉召開萬人參加的追悼大會,贊揚魏金芝為平輿的“劉胡蘭”,同時處決了韓振文、韓貫三、劉長斌等匪徒。有詩贊之曰:金芝不畏死,匪徒莫猖狂。碧血灑沃土,英名留輿鄉。
“姑奶的英雄行為對我的激勵非常大,參加工作50多年來,我一直以一名共產黨員和革命烈士后代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魏金芝烈士的侄孫女魏玉云說,年少時,她的父親經常給她講述魏金芝的英雄事跡,勉勵她一定要向姑奶魏金芝學習,聽共產黨話,堅定跟黨走,做一個又紅又專的人。她18歲高中畢業就申請入黨,之后通過積極工作入了黨提了干,曾任平輿縣副縣長,被評為抗洪搶險、晚婚晚育、計劃生育模范。
魏金芝烈士的一生是短暫的,但她為了革命事業不怕犧牲的革命精神猶如永不磨滅的豐碑永遠矗立在我們的心中。日前,中央、省、市新聞媒體“奮斗百年路,啟航新征程——不忘初心,尋訪紅色足跡”集中采訪團走進平輿縣,來到平輿縣萬冢鎮郭寺村小學的院內魏金芝烈士紀念碑前,瞻仰烈士英雄形象,聆聽烈士生前革命斗爭和英勇犧牲的感人故事,再次受到深刻的心靈洗禮。
“今天的幸福生活離不開烈士的流血犧牲,銘記弘揚他們的英雄事跡,是我們新一代共產黨人義不容辭的責任,也是激勵我們不忘初心使命,勇于擔當作為,持續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強大精神動力。”魏玉云動情地說。
責任編輯:劉銀霞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