踐行“楓橋經驗”彰顯為民理念 平輿縣公安局玉皇廟派出所力保轄區平安
全媒體記者 代廷偉 牛云強 通訊員 孔深
“村里治安狀況從來沒有這么好過,我們百姓安全感強,生活安心!”近日,平輿縣玉皇廟村63歲村民白先進看到前來走訪的社區民警,伸出大拇指,對農村社會治安連聲稱贊。
連日來,平輿縣公安局玉皇廟派出所深入開展“大走訪大排查大化解大宣傳”活動,為轄區群眾平安保駕護航。
近年來,平輿縣公安局玉皇廟派出所踐行新時代“楓橋式”公安派出所經驗,堅持弘揚改革創新,以預防為主,調解為輔,警民共治為目的,完善基層社會治理機制,全面提升基層治理能力,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把風險隱患防范在初始,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小調解體現大理念
玉皇廟派出所現有民警5人、輔警9人,轄區10個村、80個自然村,人口5萬余人,治安任務繁重。
4月21日12時許,出警返回單位的民警胡宗術沒顧上休息,就講起了他剛化解的一起村民糾紛。玉皇廟鄉余坡村孟莊村民劉某報警稱,他在自家地里種植的4棵樹被鄰居付某拔掉,原因是樹離地邊太近,影響莊稼生長。
根據以往的工作經驗,胡宗術明白,看似一件很小的鄰里糾紛,如果得不到及時化解,就有可能演變為治安刑事案件。胡宗術立即帶領輔警趕到現場,在田間地頭為兩位近70歲的老人上起了法治課。最終兩位老人同意協商處理,要么同時種樹,要么同時種莊稼,保證不再相互找麻煩。
玉皇廟派出所所長段鳳海說:“只有徹底解決隱患,把小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才能避免產生積怨、引發更大的治安刑事案件,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保證‘小事不出村’是‘楓橋式’公安派出所成功經驗的精髓所在。”
把矛盾解決在基層
玉皇廟派出所以“集中排查,有效化解,促進和諧”為工作思路,全面化解轄區內的各類矛盾糾紛和風險隱患,確保發現得“早”、化解得“了”。
2020年10月,玉皇廟鄉余坡村余姓兩家人因為宅基地產生了很深的誤解和矛盾。在調解民警將近1個星期的不懈努力下,兩家人達成共識,20多年的矛盾、積怨終于得到化解。
在“楓橋式”公安派出所先進理念的引領下,玉皇廟派出所守正出新,創新工作,推行“警法聯調”“警調對接”工作法。該所聯合鄉干部、各村德高望重的老人,以及通過群眾投票選舉出的李新剛等8位“鄉賢”進行多元化調解,常態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成效明顯,消除了一大批影響社會穩定的矛盾糾紛和風險隱患,切實做到了“矛盾不上交”,把矛盾風險解決在基層、解決在當地。
服務群眾不缺位
玉皇廟派出所打造民生警務,落實“放管服”改革措施,服務窗口規范便民,簡化辦事流程,提高辦事效率,真正實現服務不缺位,切實解決人民群眾的難題。
2019年4月,玉皇廟派出所社區民警在入戶走訪調查中發現,玉皇廟村民李某實際年齡83歲,因戶口年齡登記錯誤,未能享受政府對80歲以上老年人的補貼。社區民警當即將情況反饋給戶籍民警。戶籍民警經走訪調查核實、查閱檔案,終于在2019年5月20日成功幫助該老人修改戶籍年齡,讓其享受到了政府的惠民政策。
在創建“楓橋式”公安派出所過程中,玉皇廟派出所把工作真正做到細致入微。在玉皇廟村小余寨村采訪時,剛從深圳返家探親的35歲村民余文治,看到段鳳海前來走訪,笑著說:“我前段時間生了二胎,給孩子辦理入戶手續很順利,民警服務熱情周到。”
兩年來,玉皇廟派出所在推進“放管服”中,主動作為,共提供預約服務90人次,微信解答群眾咨詢330余次,送證上門278人次,發放告知卡1900余份,受到轄區群眾的廣泛好評。
提升綜合打擊效能
說起2月份平輿縣公安機關綜合打擊效能排名倒數第一這件事,段鳳海有點“心結”。
由于矛盾糾紛大都在基層得以化解,轄區治安、刑事案件發案數量少,玉皇廟鄉公安綜合打擊效能排名分值自然降低,排名墊底。如何提升排名,一時成為段鳳海的“心結”。
公安機關綜合打擊效能可以有效檢驗民警的工作狀態,有效打擊犯罪行為,震懾犯罪分子,維護基層治安。段鳳海深刻認識到這一措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他的“心結”完全打開了。
落后就必須追趕。段鳳海迎難而上,主動出擊,一邊要求民警一如既往按照“楓橋式”公安派出所模式進行工作,一邊抽調民警協助兄弟單位開展案件偵破,不斷增加綜合打擊效能考核分值,排名逐步提升。
由于措施得力,工作到位,玉皇廟鄉連續12年未發生重大刑事案件,近兩年未發生進京涉公安機關信訪事件。通過不懈努力,玉皇廟鄉連續3年在群眾安全調查中全市名列前茅,2019年上半年實現刑事案件零發案。2020年4月,玉皇廟派出所被市公安局評為“楓橋式”公安派出所。
責任編輯:劉銀霞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