驛城區司法局妥善處理一起行政復議案件
胡某某不服驛城區交通運輸局執法所作出的交通運輸行政強制措施決定,向驛城區司法局申請行政復議,請求撤銷該交通運輸行政強制措施。該局收到胡某某復議申請后,及時向驛城區交通運輸局執法所傳達行政復議答復手續,并向其了解該案案情。同時,該局立即組織復議人員會同驛城區交通運輸局執法所辦案人員對該案進行認真研討。經核查證據后認為,驛城區交通運輸局執法所以胡某某涉嫌非法從事載客道路運輸(無營運證)為由,作出的行政強制措施行為屬適用法律錯誤。
為維護企業合法權益,減少企業經濟損失,該局決定在法定范圍內急事急辦。驛城區交通運輸局執法所主動糾錯,自行解除強制措施。胡某某順利開回被扣車輛,并及時向該局履行相關手續,案件得以及時有效解決。
責任編輯: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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