驛城區公益訴訟助力地埋式垃圾桶中轉站“搬家”
摘要:對此,第四檢察部干警立即和驛城區城市管理局相關責任人溝通,并口頭建議其將該處地埋式垃圾桶拆除填埋,徹底清除污染現象。城管局于4月19日給檢察機關作出書面回復,并附照片,徹底清除了該處地埋式垃圾桶,至此,整改工作全面落實到位,受到當地群眾交口稱贊。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高靜 海洋)近日,驛城區檢察院在對一起公益訴訟案件進行“回頭看”中,對行政機關整改不到位,導致飲用水水源地污染情況仍然存在的現象,依法進行了督促整改。
去年9月份,區檢察院在開展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專項監督活動中,發現水屯鎮田莊村委飲用水水井旁有一排地埋式垃圾桶中轉站,距離水井不足10米,對該水井水質可能造成嚴重污染,極易造成群體性公共衛生安全事件。并有群眾反映,“這片垃圾桶一年到頭氣味刺鼻,夏天更是蚊子蒼蠅亂飛,就在飲用水水井旁邊,這水誰敢喝?”另外,地埋式垃圾桶位于田莊小學學生上學必經之路,氣味惡臭,對小學生的身體健康也構成了一定危害。
在該垃圾桶旁,驛城區農村安全飲用水辦公室設有《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公告牌》,公告牌明確顯示:“農村供水地下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以取水井為中心周邊50米范圍內禁止修建與取水設施無關的建筑物,禁止傾倒、堆放工業廢渣及城市垃圾、糞便和其他有害物質。”而現場情況與公告牌對比鮮明。
為保證盡快清理污染源,區檢察院第四檢察部干警立即以最快的速度固定證據,并于當天立案,當天向水屯鎮政府和驛城區城市管理局分別制發訴前檢察建議,督促兩單位盡快解決群眾飲用水安全問題。
兩單位收到檢察建議后,立即將該地埋式垃圾桶廢棄,另外選址建造,并對檢察建議書給出回復。
今年4月16日,按照隊伍教育整頓“辦實事”的原則,結合公益訴訟“回頭看”,區檢察院第四檢察部干警在回訪中,發現該處地埋式垃圾桶確實已經廢棄,但并未拆除填埋。仍有群眾將垃圾倒入該垃圾桶,導致該飲用水水源地的污染行為并未徹底整改,時刻威脅著人民群眾的飲水安全。對此,第四檢察部干警立即和驛城區城市管理局相關責任人溝通,并口頭建議其將該處地埋式垃圾桶拆除填埋,徹底清除污染現象。
城管局于4月19日給檢察機關作出書面回復,并附照片,徹底清除了該處地埋式垃圾桶,至此,整改工作全面落實到位,受到當地群眾交口稱贊。
責任編輯: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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