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法院:購房生糾紛?訴調解民憂
摘要:起因是李某在交納10000元購房誠意金后,因未達成購買合意,欲要回購房誠意金,該房地產公司同意后,卻遲遲不退錢,無奈之下,李某將其訴至遂平法院。
駐馬店網訊(記者 周濤 通訊員 趙麗 苗瑞光)“謝謝你們,合同終于解除了,俺的購房金終于退了,現在心里的這塊石頭終于落地了。”這是發生在遂平縣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大廳的一幕。
2021年4月9日的一大早,一名當事人前來窗口起訴某房地產公司。起因是李某在交納10000元購房誠意金后,因未達成購買合意,欲要回購房誠意金,該房地產公司同意后,卻遲遲不退錢,無奈之下,李某將其訴至遂平法院。
訴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在審核完立案材料后,查詢到該公司在本院還有其他類似案件,認為此類案件可以調解,在征得李某同意后,將該案件交給訴前調解員進行調解。訴前調解員在了解原告情況后,隨即與該公司代理人取得聯系,向其說明利害關系,該公司代理人聽后同意與原告進行調解,當場達成調解協議,于2021年6月30前返還給李某,并解除合同。該案只是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開展以來,遂平法院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活動的一個縮影。
下一步,遂平法院將以此次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和黨史教育為契機,進一步發揮審判職能優勢,積極推進“一站式”法院建設,簡化訴訟程序流程,讓群眾享受到貼心、及時、便民、高效的訴訟服務,努力踐行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和理念,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責任編輯: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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