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忘的表揚
駐馬店市第二十五小學四(3)班喬明宇
我曾經受到過很多次表揚,但印象最深的,是三年級時受到的一次表揚。
那是在期末復習階段,快放學了,老師正在為我們留作業:“寫一張試卷,作文也寫,明天每個人上講臺上朗讀自己的作文。”聽了這話,我差一點沒暈過去,天啊!本小姐天生就怕寫作文,如今,還要當著大家的面讀作文,這不是要了我的命嗎?
回到家,我放下沉重的書包,走到寫字臺前,開始抓著頭皮冥思苦想,看遍了作文書,可是怎么也想不出來,心想:老師啊老師,您這不是要我的命嗎?唉,沒辦法,也不能不完成作業啊!突然,我靈機一動,想到了無所不能的電腦,我開始搜索著,瀏覽了好多網頁,再加上我的創作,終于完成了這個讓我頭疼的作文。懸著的一顆心總算落了下來。
第二天,我懷著緊張的心情來到了教室。完了,完了,我暗暗地想,當我站在講臺上,越發緊張起來,結結巴巴地讀著,終于讀完了。我本以為老師會說我,可沒想到老師竟表揚了我,老師說:“寫得很好,語言樸實,是內容很真實。我們寫作文不需要有太多的修飾成分,只要語句通順,寫得樸實具體就好,繼續努力。”聽了老師的鼓勵,我很感動也很開心。
回家的路上,我心情好極了,天好藍,云彩也亮得放光,好像天上的一切事物都在為我祝賀!
責任編輯:劉銀霞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