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輿縣人民法院一件“骨頭案”背后的執行故事
摘要:因代某行動不便,當天晚上,執行干警張明亮便與李某乙驅車來到代某家中,在執行干警張明亮的協調下,李某乙當場替其父親李某甲支付20000元賠償款,剩余賠償款雙方達成分期履行和解協議,定于5月1日之前還完。
駐馬店網訊 (通訊員 李凱)“這么遠還專程給我送錢來,連杯水都沒有喝,真是太感謝你們了!”癱瘓在床的申請執行人代某和其家屬拿到這最后一筆賠償款后,幾度哽咽,錢款有了著落,也讓他們全家人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平輿縣人民法院執行干警張明亮一直惦記著申請執行人代某的冷暖。3月12日,剛忙完手頭工作的張明亮,顧不上休息,便急忙與執行干警張和平一起,將被執行人李某甲剛交納的最后一筆賠償款送到癱瘓在床的代某手中。
代某是平輿縣人民法院一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的申請執行人。2017年,薛某承包了第三人李某甲自建住宅的工程,代某系薛某雇傭的施工人員,施工建設期間,代某從二樓房頂蹬空摔傷,經法醫鑒定代某傷殘等級為一級及十級,存在長期大部分護理依賴。法院判決后,被告薛某和第三人李某甲一直未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被執行人薛某早出晚歸,被執行人李某甲常年外出打工,躲避執行。執行干警通過執行網絡查控系統對薛某、李某甲二人名下財產進行查詢,發現李某甲名下有一輛汽車,執行干警立即對該車進行查封,因未找到該車輛,該車未實際扣押,而薛某名下無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一時陷入僵局,成了難啃的“硬骨頭”。
案件執行期間,執行干警換了二、三位,但每一位接手的執行干警都沒有放棄對該案件的執行,每逢中秋、春節等傳統節假日以及春耕,夏忙,秋收等時節,執行干警都會到薛某、李某甲家中查找其二人下落。2020年11月,執行干警劉曉成功在平輿縣某工地上找到“失蹤“的薛某,因薛某仍拒不履行義務,平輿法院依法對薛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拘留期間,薛某認識到拒不履行的嚴重后果,主動與代某達成和解,并向代某支付了140000元,履行了其應承擔的義務。
被執行人李某甲認為自己不應該承擔責任,為躲避執行,常年外出務工。執行干警張明亮走街串巷、多方調查詢問,春節前夕成功與李某甲的兒子李某乙取得聯系,并將案情告知李某乙,闡明了李某甲若不履行義務將會對其個人及其家人帶來的不利影響,意識到事情嚴重性的李某乙主動提出愿意做其父親李某甲的思想工作。春節假期過后,李某乙受其父親李某甲的委托,專程從廣州趕回平輿。因代某行動不便,當天晚上,執行干警張明亮便與李某乙驅車來到代某家中,在執行干警張明亮的協調下,李某乙當場替其父親李某甲支付20000元賠償款,剩余賠償款雙方達成分期履行和解協議,定于5月1日之前還完。期間,考慮到代某身體殘疾,喪失勞動力,本不富裕的家庭現更是雪上加霜,于是執行干警張明亮多次聯系李某甲,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耐心做其工作。最終,在執行干警張明亮的不懈努力下,李某甲有所觸動,積極主動籌措資金,提前交納了最后的賠償款。
責任編輯: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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