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3月1日起施行
摘要:據了解,《條例》共九章四十八條,包括總則、規劃和建設、養護和維修、城市道路設施管理、城市橋涵設施管理、城市排水設施管理、城市照明設施管理、法律責任、附則等。
本報訊(全媒體記者 張麗麗)昨日,記者從市城市管理局獲悉,自3月1日起,《駐馬店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正式施行。屆時,我市將通過開展《條例》宣傳活動,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制訂《條例》的重要意義,知曉法規條文,履行公民義務,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濃厚氛圍。
近年來,駐馬店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安全、整潔、有序、智能”為目標,不斷提升城市建設和管理水平,成功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國家衛生城市等。《條例》的頒發實行,旨在把好的市政管理方法、模式和經驗固化下來,鞏固我市創建成果。
此外,《條例》的頒發施行,還將為持續深化百城建設提質工程,進一步提高城市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完善城市功能、營造宜居宜業環境,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推進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據了解,《條例》共九章四十八條,包括總則、規劃和建設、養護和維修、城市道路設施管理、城市橋涵設施管理、城市排水設施管理、城市照明設施管理、法律責任、附則等。
責任編輯: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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