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倡導文明春節 嚴防森林火災的公開信
摘要:《森林防火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森林防火期內,禁止在森林防火區野外用火”、第五十條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森林防火期內未經批準擅自在森林防火區內野外用火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給予警告,對個人并處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并處...
廣大市民朋友們:
春節來臨,屆時探親訪友,進山休閑旅游,祭祀掃墓等傳統戶外人員活動日趨增多,加之,我市近期天干物燥,森林火險等級極高,森林防滅火形勢日益嚴峻。為有效防范和避免森林火災,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森林資源及生態安全,和倡導安全文明祭祀新風尚,市森防辦特致信全市廣大市民朋友:文明祭祀、嚴防山火、保護森林、維護生態。攜手度過一個安定、祥和的春節。
一、倡導文明祭祀。在尊重祭祖習俗的同時,更呼喚文明祭祀的新風尚。希望全市廣大市民朋友大力弘揚文明新風,采取家庭追思、網絡祭祀、鮮花祭祀、植樹緬懷等文明方式,寄托對逝去親人的思念。
二、嚴格火源管控。嚴禁攜帶各類火種進入山林,嚴禁在林區及周邊玩火、吸煙、燒烤、野炊、上墳燒紙、祭祀送燈、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嚴禁一切違規野外生產、生活用火。屆時,各縣區會在林區入口處設立森林防火檢查站,對進入山林的車輛、人員逐一宣傳檢查,收繳火種火具,請廣大市民朋友們積極做好配合。
三、強化依法監管。在氣象部門預告有高溫、干旱、大風等高森林火險等級天氣,所有林區及周邊100米范圍內,嚴禁一切野外用火,包括吸煙、野炊、燒荒、電獵、傳統祭祀等行為都在禁止之列。《森林防火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森林防火期內,禁止在森林防火區野外用火”、第五十條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森林防火期內未經批準擅自在森林防火區內野外用火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給予警告,對個人并處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第五十三條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造成森林火災,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堅持黨員帶頭。各級黨員干部要以身作則,嚴格遵守森林防火、移風易俗相關規定,做移風易俗、文明祭祀、厚養薄葬的帶頭者、宣傳者,以實際行動影響帶動身邊群眾。
共享森林美景,嚴防森林火災!廣大市民朋友們,讓我們一起行動,努力從我做起,從自身做起,杜絕野外用火,嚴防森林火災,共同構筑起森林防火綠色屏障,守護好美麗的天中生態家園。
謝謝大家!
駐馬店市人民政府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
2021年2月7日
責任編輯:魏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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