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以為戒 違反規定使用明火被拘留
摘要:2021年1月16日下午,花莊派出所民警聯合森林公安在遂平縣花莊鎮古泉山村一帶山地開展日常巡邏時,發現遠處山腳下一村民正在用打火機點燃枯草。公安機關提醒,冬春季節,正是森林火情高風險的季節,請大家自覺遵守禁火規定,嚴禁一切野外用火,從源頭上防范森林火災發生,確保森林防火安全。
駐馬店網訊(記者 周濤 通訊員 黃晨)星火可毀千頃綠,警惕呵護萬畝林。“平安守護”專項行動開展以來,遂平縣公安局花莊派出所按照省廳、市、縣公安局的工作要求,切實做好冬季防火工作,保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堅持不間斷開展巡邏,防患于未“燃”。近日,花莊派出所聯合森林公安在巡邏途中及時處置了一起野外火情,消除了火災隱患。
2021年1月16日下午,花莊派出所民警聯合森林公安在遂平縣花莊鎮古泉山村一帶山地開展日常巡邏時,發現遠處山腳下一村民正在用打火機點燃枯草。巡邏民警發現后立即大聲制止,并向該村民跑去。因為山腳下枯草落葉很多,民警趕到時火勢已經開始蔓延,民警立即就地撿來樹枝將火撲滅。
火被撲滅后,民警對村民劉某某進行了普法教育,并告知其行為已構成在具有火災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2021年1月17日,遂平縣公安局依法對違法行為人劉某某處以行政拘留三日的處罰。
公安機關提醒,冬春季節,正是森林火情高風險的季節,請大家自覺遵守禁火規定,嚴禁一切野外用火,從源頭上防范森林火災發生,確保森林防火安全。對違法者將依據相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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