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法院:執行法官三顧茅廬 執結借款合同糾紛
摘要:但楊某依然置若罔聞,不主動聯系執行法官解釋案情,執行法官意識到楊某是在故意耍無賴,挑戰法律底線,在多次傳訊未果后,三顧茅廬,功夫不負有心人,一天早晨在楊某家中找到他,執行法官從情理出發,向被執行人楊某告知因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法律義務,將會承擔的法律后果。
駐馬店網訊(記者 周濤 通訊員 張學軍 張椏棲)近日,遂平縣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一起借款合同糾紛案件。
李某于2018年借款給楊某7萬元,還款期限到期后,楊某未自覺還款,經遂平縣人民法院審理后,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約定楊某自2020年8月起,每月償還李某5000元,直至清償完畢,并承擔案件訴訟費。約定期限內,楊某仍未按期履行給付義務,李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行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及時向被執行人楊某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案款執行通知書及限制消費令,并通過最高人民法院網絡執行查控系統,凍結了被執行人的銀行賬戶以及對其進行限制高消費的強制措施。但楊某依然置若罔聞,不主動聯系執行法官解釋案情,執行法官意識到楊某是在故意耍無賴,挑戰法律底線,在多次傳訊未果后,三顧茅廬,功夫不負有心人,一天早晨在楊某家中找到他,執行法官從情理出發,向被執行人楊某告知因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法律義務,將會承擔的法律后果。楊某意識到拒不履行的嚴重性,當天將調解協議中約定的當期應給付的5000元及訴訟費給付了申請人李某。
至此,該案件圓滿執結。
責任編輯: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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