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電信條例》 將給騷擾電話戴上法律“緊箍咒”
摘要: 在電信用戶的自由選擇權方面,條例規定:“電信用戶享有對電信業務經營者的自由選擇權,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為用戶提供攜號轉網服務。 在商業性信息及騷擾電話的問題上,條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電信用戶同意,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信息。
新華社鄭州12月22日電(記者 張浩然)記者從河南省通信管理局獲悉,為維護電信用戶和電信業務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加強電信基礎設施建設,《河南省電信條例》將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河南省通信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電信不僅是通信聯絡的工具,更是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數字經濟和經濟社會信息化的有力支撐。在保護電信基礎設施方面,條例規定:“電信基礎設施屬于戰略性公共基礎設施,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電信基礎設施、危害電信基礎設施安全,不得阻止或者妨礙依法進行的電信基礎設施建設。”
在電信用戶的自由選擇權方面,條例規定:“電信用戶享有對電信業務經營者的自由選擇權,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為用戶提供攜號轉網服務。民用建筑開發者、所有者應當向電信業務經營者提供平等接入條件,不得與電信業務經營者簽訂具有排他性條款的協議。”
在商業性信息及騷擾電話的問題上,條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電信用戶同意,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信息。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加強技術手段建設,提升識別和攔截能力,加大對商業性信息、垃圾信息和騷擾電話的治理力度。”
河南省通信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條例通過立法解決了網絡覆蓋不足、電信設施建設審批難、選址難、進場難、轉供電改造難等問題,為加快推進5G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提供了法律保障。
責任編輯: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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