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法院:判決義務不履行 強制扣劃把案結
摘要:韓某、趙某遂將孫某、汪某訴至遂平法院,經法院審理,判決孫某、汪某支付拖欠貨款等各類費用7萬余元。判決生效后,孫某、汪某仍不履行給付義務,韓某、趙某向遂平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駐馬店網訊(記者 周濤 通訊員 王東升 張椏棲)讓每位公民都沐浴在法治的陽光下,維護自己應有的權利是遂平縣人民法院執行干警的共同心聲。近日,遂平縣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
據悉,韓某與趙某系遂平人,與遠在湖南的孫某、汪某素有購銷“塑料袋”的業務往來。2018年,在雙方生意往來期間,孫某、汪某下欠7萬余元貨款未結算,后經韓某、趙某多次催要,仍拒不償還。韓某、趙某遂將孫某、汪某訴至遂平法院,經法院審理,判決孫某、汪某支付拖欠貨款等各類費用7萬余元。孫某、汪某不服判決上訴,二審經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生效后,孫某、汪某仍不履行給付義務,韓某、趙某向遂平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后,執行干警第一時間向被執行人孫某、汪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依法對其銀行存款、房產、車輛等進行了查詢,第一時間依法將被執行人名下財產進行凍結、查封,將被執行人應履行的7萬余元劃扣至法院賬戶并交付給申請人。申請人激動不已,案件順利執結。
責任編輯: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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