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內閣通過提案 延長緊急狀態法至明年1月
摘要:泰國內閣10月28日宣布將緊急狀態法延長至11月30日,而于11月23日舉行的內閣會議則同意從12月1日起再次將該法令延長至明年1月15日,以進一步控制疫情。阿努查表示,這次延期時間比此前的延長30天期限還要長,主要是希望能夠在新年期間控制民眾跨省出行規模,以避免出現第二波疫情。
新華社曼谷11月23日電(任芊)泰國總理府發言人阿努查23日表示,內閣當天已通過提案,再次延長緊急狀態法,至明年1月。
阿努查在當天內閣會議后召開的記者會上表示,泰國新冠疫情管理中心于本月18日通過將緊急狀態法再次延長的提案,并將其提交至內閣。
泰國內閣10月28日宣布將緊急狀態法延長至11月30日,而于11月23日舉行的內閣會議則同意從12月1日起再次將該法令延長至明年1月15日,以進一步控制疫情。
阿努查表示,這次延期時間比此前的延長30天期限還要長,主要是希望能夠在新年期間控制民眾跨省出行規模,以避免出現第二波疫情。
這是泰國政府自今年3月26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施緊急狀態法后第八次延長該法令。
責任編輯:劉銀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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