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法院:丈夫拒付扶養費 強制扣車促履行
摘要:判決生效后,馮某并未履行義務,無奈之下,魏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駐馬店網訊(記者 周濤 通訊員 王東升 王玨) “法官您好,我是馮某,我現在就去法院履行義務,我能把扣押的車直接開走嗎?”“可以的。”近日,遂平縣人民法院通過強制扣押被執行人車輛,成功執結一起夫妻之間的扶養糾紛案件。
據悉,魏某與馮某2009年4月登記結婚,婚后育有一子,2019年10月魏某查出患乳腺癌,需長期在醫院治療,丈夫馮某對魏某病情不聞不問,魏某基本生活及醫療費用得不到保障,遂將馮某訴至法院。經法院審理判決馮某需限期支付給魏某醫療費18947元、扶養費6755元。判決生效后,馮某并未履行義務,無奈之下,魏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依法向被執行人馮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并多次找到其本人進行溝通,耐心對其釋法明理,告知其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法院生效法律文書必須無條件履行,若拒不履行,法院可以對其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黑名單、司法拘留等措施,然而馮某置若罔聞,毫無履行義務的想法。后經查,承辦法官發現被執行人名下有一輛營運出租車,于是將該車輛進行強制扣押,被執行人看到自己的車輛被扣押,這才意識到法院所說的強制措施并非兒戲,于是請求法官給自己幾天時間籌錢履行義務。最終,被執行人拿著現金來法院履行義務,于是就出現了開頭的那一幕,與此同時,承辦法官及時聯系申請人魏某前來法院領取扶養費。至此,該案得以成功執結。
責任編輯: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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