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陽縣法院對一起涉黑惡刑事案件進行公開宣判
摘要:被告人白某作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的一般成員,受他人指使并參與了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犯罪、妨害公務犯罪各一起,已構成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妨害公務罪。
駐馬店網訊(記者 徐 明 通訊員 沈科收)8月20日下午,泌陽縣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白某涉黑惡犯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案件由泌陽縣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黃依群擔任審判長,依法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白某有期徒刑五年零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
經審理查明:一是在2008年至2016年期間,被告人白某參與實施了以劉某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拆遷違法行為案、妨害公務案和新蔡集團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案,為組織成員獲取非法利益,在鄉里稱霸一方,形成非法控制、造成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經濟、社會生活秩序。二是被告人白某和裴某依靠某汽貿公司為幌子,對外發放貸款收取高額利息,2015年至2018年期間,為收回高利貸本息,裴某帶領或安排被告人白某等人采取對欠賬人進行堵門、辱罵、威脅、張貼大字報、剝奪人身自由、封堵住戶家門等方式催要欠款及利息,嚴重擾亂社會生產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白某參與以劉某為組織者、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糾集人員從事違法犯罪活動,通過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破壞生產經營等違法犯罪活動,參與實施了劉某黑社會性質組織違法犯罪活動。被告人白某作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的一般成員,受他人指使并參與了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犯罪、妨害公務犯罪各一起,已構成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妨害公務罪。被告人白某與裴某等人為了謀取不法利益,形成惡勢力犯罪集團對他人進行滋擾、威脅、辱罵等,足以使他人產生恐慌,限制人身自由,影響正常生活、工作、經營,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被告人白某的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
泌陽縣人民法院根據被告人白某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態度和社會危害程度等情節,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中,泌陽縣法院以多種方式全面對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進行宣傳。充分利用微信公眾號、法院網站等平臺,宣傳掃黑除惡知識,公開宣判涉黑涉惡典型案例,有力打擊了涉黑涉惡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維護了法律尊嚴和社會的公平正義,保障了公民合法權益。泌陽縣人民法院將繼續堅持對黑惡勢力犯罪案件做到快審、快判,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辦案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責任編輯:徐明霞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