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地名故事: 仰望王崗
摘要:漢高祖時又重新恢復周姓的侯位,將周邕的孫子周仁復封為汝墳侯,賜號正公,從此遷籍安城,就是如今的王崗一帶。另外《兄弟文豪》還寫了一段很有趣的故事: 1952年,有一天魯迅夫人許廣平到中南海周恩來家做客,當時周恩霪和兩個親屬也在座。
李雪陽
王崗鎮在汝南縣東南22.5公里處,它是漢朝薛包的故里,也是西漢汝南郡安城遺址所在地。昔日堅固的王城和亭臺樓榭早已入土融化,如今這里變成了“一步跨三縣,雞鳴三縣聞”的水鄉古鎮。水路彎彎,曲折綿延;田舍炊煙,綠意朦朧。多少事神秘莫測隱其中,讓人情不自禁地仰望。
王崗因建在黃土崗上,也稱黃崗鎮。清末有王姓人家在此開店,又更名王崗店。1952年建第二區,1958年設王崗公社,1983年改鄉,1987年改為王崗鎮。名稱就如衣服一樣,無論如何變換,可改變不了王崗優雅的形體和高貴的魂魄。
王崗鎮古代也稱孝義鄉,薛包侍親就發生在這里。話說東漢時期,薛包的母親去世后,他的父親又娶了妻,成了新家,就把薛包趕出了家門。薛包只好在外面搭了個茅棚,一個人獨居??擅刻煸绯克家氐郊依?,向父母請安,任勞任怨地給家里干活,盡心侍奉父母。后來父母過世,他守孝六年,家里的好田產都讓給了弟弟們。除此以外,他還盡力接濟他們。薛包孝母侍親感動鄉鄰,后被舉孝廉,拜為侍中(侍中為正規官職外的加官之一,因出入宮廷,后逐漸變為親信貴重之職。),成了漢安帝的孝友。按照當時的規定,每二十萬人才能舉孝廉一名,可見當時王崗的人口要比現在多的多。
《汝南縣志》記載1957年在王崗鎮伍崗村杜莊發現了古墓。因汝墳侯周仁又名周黑,被稱為黑冢遺址。該墓在一座長88米,南北寬63米的高臺上。挖掘出五銖錢、陶狗、磨、俑等殉葬品,兩扇石門上有陰線刻的朱雀、玉杯、魚等紋飾,已被文化館收藏。
《汝南縣志》還記載了在王崗北湖村有頂子城遺址,頂子城外廓南北約5公里,東西6公里。外城現稱城子頂,邊長約10000米,依坡而上是呈斜坡形的內城,約40萬平方米。遺址處古代建筑根基很多。頂子北最高處房房基墻腳排列有序,有用漢代毋子磚砌成的三角形下水道2條,陶制下水管道1條,古井5眼。
風雨千年,花開花落。屢次改道的汝河仍戀戀不舍地環繞著這片圣地,盤活著汝墳侯周仁遺留的周氏根系。周仁是誰呢?《汝寧府志·周燕傳》寫道:“望族出汝南——天下著姓必稱周氏”。為何說自周燕始,史志上竟然留有周氏姓名并立傳者多達239人呢?黃土崗依舊保持著矜持,它素潔的神態宛若一支蓮花。
據《中華姓氏通史》稱:“汝南周氏遍天下。”又載:“秦漢時期,出現了兩大周姓郡望:沛郡(今安徽淮北市西北相山區))周姓和汝南(今河南汝南)周姓。……至西漢末年,沛郡周姓大多已默默無聞。而以文顯世的汝南周氏則人才輩出,世代綿延不絕。”可“汝南周”生活的安城現在哪里呢?
安城也稱安成,漢朝時是37縣之一。說起汝墳侯周仁的故事,還得先從西周講起:西周(公元前1046年~公元前771年)是周文王之子周武王姬發滅商后所建立,當時定都在鎬京(今陜西省西安市西部)。后來周平王東遷洛邑(今河南洛陽)稱為東周,東周在公元前256年被秦所滅。周平王有一個兒子叫周烈,封為汝墳侯(朱熹集注:“水中高者曰墳”,后來才指墳墓)。到了他十九世孫周邕時,秦滅掉了周,從此周姓失去侯位,但后代還在。漢高祖時又重新恢復周姓的侯位,將周邕的孫子周仁復封為汝墳侯,賜號正公,從此遷籍安城,就是如今的王崗一帶。
據四川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的《兄弟文豪》中記述, 魯迅的三弟周建人曾明確說過:“我相信,我們原籍是河南省汝南縣。”魯迅的二弟周作人也回憶說:“和封建社會的其它名望家族一樣,凡是晚上出行時都要帶上寫著‘汝南周’字樣的大燈龍。”另外《兄弟文豪》還寫了一段很有趣的故事: 1952年,有一天魯迅夫人許廣平到中南海周恩來家做客,當時周恩霪和兩個親屬也在座。周恩來親口很認真地對許廣平說∶“我應該叫你嬸母呢!”許廣平笑著說∶“我可不敢當”。1969年4月,周恩來對魯迅弟弟周建人說:“建老,我已經查過哉,你是我的長輩,我要叫你叔叔”。由此可見,家族文化猶如河流一樣,流得再遠總有源頭,即使盡是他鄉客,萍水相逢還是一家親。
如果說山路十八彎是家和遠方的紐帶,那么汝水龍蛇行就是桑梓和詩歌的貫穿。王崗鎮衍生的文化在歷史的長河里,經久不衰,它輻射出忠孝和才華并舉的光芒,讓千秋萬代見賢思齊,仰之彌高。
責任編輯:王歡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