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更加安全便捷的出行環境
營造更加安全便捷的出行環境
□ 李丹丹
據統計,駐馬店市區電動車的數量已經達60萬輛,交通壓力巨大,電動車交通事故頻發。為進一步改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環境,遏制涉及電動車交通事故持續多發態勢,鞏固我市文明城市創建成果,7月31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召開關于依法整治規范市中心城區電動車秩序研討會。(詳見本報8月3日2版)
電動車是城市中常見的交通工具,因經濟、節能、便捷等特點受到市民歡迎。但是,電動車在給人們出行帶來便利的同時,也給交通秩序和安全帶來一定挑戰。比如,個別電動車駕駛員缺少遵守交通法規的自覺性,安全意識較差,騎著電動車飛馳在機動車中間,還有的闖紅燈、逆行。一些非法改裝、改型電動車,不僅對駕駛人及道路安全造成很大隱患,還存在一定的火災隱患。有的電動車亂停亂放,橫七豎八地停在路邊,不僅影響城市形象,也容易造成道路擁堵,影響正常通行。
伴隨電動車市場的快速發展,從生產、銷售環節對電動車進行整治規范成為重點。簡而言之,對電動車整治規范既考慮存量又考慮增量,既管好路上跑的又管好市場上賣的。生產廠家要確保電動車出廠時嚴格恪守行業性規范,從重量到速度都不超標;銷售環節更不應給非法改裝、改型提供可乘之機,要通過職能部門的全產業鏈監管,全面規范電動車生產和市場經營秩序。
電動車雖小,但卻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無形中考驗著政府創新社會管理能力。值得注意的是,我市將開展的電動車專項整治行動堅持嚴管和寬限并行,兼顧力度與溫度,針對懸掛黃牌的非標電動車限定了三年的過渡期,三年期限過后才會禁止上路,給車主足夠的處置時間,細節之中體現了管理的人性化。
構建良好的交通秩序,需要凝聚各方合力、多管齊下。相關部門既要加大整治監管力度,也要加大宣傳力度,讓群眾理解、認同、配合整治行動,通過精細化、動態化、人性化的交通管理與服務,營造更加方便、快捷、安全的良好出行環境,讓城市的道路更順暢、生活更宜居。
責任編輯:王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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