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波文明新規來襲 高空拋物最高擬罰3000元
咳嗽、打噴嚏時遮擋口鼻,用餐使用公筷公勺,在公共場所應當穿著得體……7月28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對《河南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進行二審,這些內容擬被納入文明行為規范,而“屢教不改”的高空拋物等不文明行為將被從重處罰。
疫情當前,做好個人防護尤其重要。據此,二審稿增加相關內容:咳嗽、打噴嚏時遮擋口鼻,感冒等呼吸道傳染性疾病患者自覺佩戴口罩;患有傳染性疾病時,如實提供有關情況,依法配合相關檢驗、隔離、治療等;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不非法食用、買賣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同時,倡導用餐實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
《條例(草案)》對不文明行為進一步規范,在第十二條維護公共秩序方面,增加了在公共場所應當穿著得體、不說粗言穢語,觀看比賽時文明喝彩助威、離開時隨身帶走垃圾等內容;在第十三條文明出行方面,完善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不食用有刺激性氣味食品和愛護共享交通工具設施設備等內容。
針對社會關注度高的高空拋物問題,《條例(草案)》將該項行為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單獨成條,明確:違反本條例規定,高空拋物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或者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造成他人損害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條例(草案)》規定,機動車駕駛人不按照規定禮讓行人、從車輛內向外拋撒物品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記者 李點)
責任編輯:劉銀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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