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總理涉腐案二次開庭 明年續審
摘要:在19日庭審中,內塔尼亞胡的律師稱:“當我戴著口罩,證人也戴著口罩,我們怎么交互質證,我也不知道法官大人是喜是怒。”法官答道,如果明年1月“口罩令”仍然有效,辯方、控方和法庭將不得不接受現實。依照以色列法律,受賄罪可判處至多10年監禁,欺詐和背信兩項罪名最高分別可判處3年監禁。
以色列一名法官19日作出裁決,總理本雅明·內塔尼亞胡涉腐案件下次庭審定于明年1月。
內塔尼亞胡現年70歲。作為首名在任受審的以色列總理,法院當天沒有要求他出庭。他先前否認控方提出的受賄、欺詐和背信指控。
這起案件今年5月24日首次開庭。由于新冠疫情防控要求,當天的庭審沒有允許媒體旁聽。內塔尼亞胡在首次庭審時曾要求電視直播庭審過程,但法庭19日第二次開庭沒有批準媒體直播。
法新社報道,控方共召集超過300名證人指證內塔尼亞胡。案件最初定于今年3月開庭,受疫情影響推遲至5月。
法新社獲得庭審文件顯示,耶路撒冷地區法院法官麗夫卡·弗里德曼-費爾德曼指定案件審理日程:庭審質證從明年1月開始,每周三次,每逢周一、周二和周三。
法官同時明確,內塔尼亞胡必須于10月18日前以書面形式確認是否認罪。控方指控內塔尼亞胡收受“不恰當”禮物,試圖與媒體大亨達成私下交易換取正面報道。
內塔尼亞胡的律師先前向法庭申請,將案件延期6個月審理,以便辯方有充足時間做準備。另外,他的律師暗示,鑒于當前“口罩令”,證人出庭戴著防護口罩令辯方難以判斷他們證詞的真偽。
在19日庭審中,內塔尼亞胡的律師稱:“當我戴著口罩,證人也戴著口罩,我們怎么交互質證,我也不知道法官大人是喜是怒。”法官答道,如果明年1月“口罩令”仍然有效,辯方、控方和法庭將不得不接受現實。
以色列法學教授加德·巴爾齊萊先前預測,這起案件的審理程序將“冗長而乏味”,內塔尼亞胡的律師可能以要求獲得更多起訴文件、尋求國家法律支援等程序尋求延期。他預計,“控方可能會在大約2至3年內走完所有程序”。
法新社報道,內塔尼亞胡先前申請為支付律師費用而接受私人贊助遭到拒絕后,他的辯護團隊中一名主要律師上周與他解約。
依照以色列法律,受賄罪可判處至多10年監禁,欺詐和背信兩項罪名最高分別可判處3年監禁。(田野)(新華社專特稿)
責任編輯:劉銀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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