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教師有償補課說“不”
摘要: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該縣要求教師簽訂《在職教師杜絕有償補課違規辦班行為承諾書》,并通過校園網、微信群等形式向學生、家長、社會公開。在職教師從事有償補課的,除按有關規定接受處理外,還要嚴肅追究學校、學校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本報訊(全媒體記者李玉榮通訊員肖立峰)“自覺抵制有償補課行為,不要把孩子送到在職教師家中或其舉辦的輔導班進行有償補習功課和做作業……”7月8日,正陽縣市民葉先生收到一封來自縣教育局發來的《嚴禁有償補課,我們一起努力——致全縣學生家長的一封信》。家長如發現在職教師從事有償補課,或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暗示、誘導、發動學生參加有償補課行為,請及時向學校、教育局等部門單位如實舉報。實行有獎舉報,舉報查實后,獎勵舉報人5000元。
記者獲悉,該縣在全縣范圍內開展中小學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專項整治工作。整治內容包括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在職中小學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等。
該縣要求教師簽訂《在職教師杜絕有償補課違規辦班行為承諾書》,并通過校園網、微信群等形式向學生、家長、社會公開。在職教師從事有償補課的,除按有關規定接受處理外,還要嚴肅追究學校、學校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責任編輯:劉銀霞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網友評論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登錄|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