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遂平:陳年老案終執結 化解糾紛護民生
摘要:最終在執行干警反復開展調解工作下,申請人同意減少本案申請執行標的金額,被執行人李某主動籌措資金后,將執行款6萬元交至申請人手里,并向申請人鄭重的道了歉,申請人也表示諒解,雙方當事人當場握手言和,就地化解了糾紛。
駐馬店網訊(記者周濤通訊員崔海明、王玨)2020年7月6日,遂平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加大涉民生案件執行力度,成功執結一起被委托十三年之久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為申請執行人追回賠償款六萬元,雙方矛盾糾紛就地化解。
2006年12月,李某駕駛二輪摩托車將正在等候過馬路的楊某撞傷,驛城區法院判決李某賠償楊某各項損失46000余元。判決生效后,李某遲遲不予履行,遂于2007年6月申請強制執行,驛城區法院發現申請人和被執行人均系遂平縣人,遂通過上級法院協調將該案件委托遂平法院執行。遂平法院收到委托材料后,該院執行局立即安排專人開展執行工作。執行干警接到案件后,多次嘗試各種查控措施,均無有效財產線索,后了解到被執行人李某家庭困難,收入微薄,常年在外務工,執行干警曾多次前往李某家中均大門緊閉,亦無法得知其具體行蹤,致使執行進度停滯不前。被執行人下落不明且家境貧困便成了該案長期無法得到有效執行的關鍵掣肘。2008年1月,申請人楊某因病不幸逝世,楊某在車禍中受到的傷害遲遲得不到應有的賠償,楊某的家屬對李某產生怨恨,但發生這樣執行不能的狀況,就像一塊石頭在執行干警心頭重重的壓著。
2020年6月,已過世楊某的法定繼承人朱某在得知李某的線索后,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執行干警第一時間向被執行人李某下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相關法律文書,并積極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協商。申請人朱某表示時隔13年,要求被執行人賠償各項損失46000元外,還要依照法律規定加倍支付延遲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約10萬元。被執行人李某表示現在外地當保安,收入十分微薄,實在是拿不出這么多錢履行義務。執行干警見狀立即向被執行人釋法明理,“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反復給其做工作,告知其要懂得換位思考,都13年了,人始終都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拒不執行將面臨嚴重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執行干警也向申請人道明被執行人家境的真實情況和困難處境,希望能就賠償金額達成和解。最終在執行干警反復開展調解工作下,申請人同意減少本案申請執行標的金額,被執行人李某主動籌措資金后,將執行款6萬元交至申請人手里,并向申請人鄭重的道了歉,申請人也表示諒解,雙方當事人當場握手言和,就地化解了糾紛。申請人抑制不住激動的淚水,向執行干警表示“我替我已經去世的丈夫感謝您,感謝法院”。
至此,一起長達13年之久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執行案件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責任編輯:霍瑞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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