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起紛爭 調解促和諧
摘要:5萬元工程款給劉某,而在建設東西院圍墻和另加造型預制圈梁時,劉某由于其他原因無法繼續施工,苗某因劉某違反承建合同為由多次向劉某討要已多付的工程款,但劉某認為工程款已無剩余,因此產生糾紛,苗某扣下劉某的電動四輪車。
駐馬店網訊(記者 田瑞德 通訊員 溫華云 劉起營)為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全縣矛盾糾紛大排查大化解暨命案防范百日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平平安辦【2020】1號的安排部署要求,嚴防民轉刑命案(事)件發生。近日,玉皇廟鄉成功調解一起因農村建房施工合同而引起的民事糾紛,受到了群眾的稱贊。
2020年5月初,學佃村委苗莊村民苗某和韓寨村委大劉莊村民劉某口頭約定4.2萬元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建住房。協議約訂后,劉某立即組織人員進行了施工,主體房屋8間于6月初施工完畢,苗某預付了2.5萬元工程款給劉某,而在建設東西院圍墻和另加造型預制圈梁時,劉某由于其他原因無法繼續施工,苗某因劉某違反承建合同為由多次向劉某討要已多付的工程款,但劉某認為工程款已無剩余,因此產生糾紛,苗某扣下劉某的電動四輪車。期間經村組干部多次調解無果,雙方情緒激動,險些引發斗毆。
鄉調委會排查得知情況后,第一時間召開鄉村組調解負責人會議,研究此事的調處解決方案。會后,經多次實地走訪并聽取周邊群眾意見,與雙方單獨分析商議解決方法,在取得第一手資料后,6月19日,再次將雙方當事人約到學佃村進行調解,通過認真細致地做雙方當事人思想工作,講法律、舉事例,向雙方說出了對方的難處,讓雙方當事人權衡利弊得失,引導當事人換位思考,并以鄰里鄉情為切入點,結合美麗鄉村文明建設,以情動人,以理服人,引導疏通雙方心理癥結,對其說服教育,在調解員的耐心教育下,雙方當事人達成了調解協議:1、劉某自愿將苗某的建房工程干完,苗某自愿一次性將欠工程款支付完畢,下次剩余的壹萬柒仟元(17000元)暫押到司法所;2、完工工期(自2020年6月21日——2020年7月21日)完工,不可抗力除外,雙方另行協商。3、劉某的電動四輪車暫押司法所,等劉重新開工后將車開走。4、此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當事人雙方無異議。
最后,當事雙方苗某和劉某對調處結果均表示認可,一場由因農村建房施工合同而引起的民事糾紛圓滿畫上了句號。
責任編輯:律凱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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