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蔡縣小微水體整治見成效
摘要:并將坑塘管護工作納入村規民約,逐步提高廣大群眾關心支持和監督坑塘整治后運行管理的意識,增強群眾環保意識,發揮群眾在水環境中的主體作用,自覺不向坑塘內傾倒垃圾、秸稈、排放污水,及時發現和制止破壞坑塘生態環境的行為,對違規的行為進行處罰;
駐馬店網訊(記者 杜彬 通訊員 李景峰)2019年4月初以來,上蔡縣緊緊圍繞中央、省、市農村人居環境改善的安排部署,在全縣范圍內積極開展了坑塘整治工作。全縣先后投入坑塘整治資金2000余萬元,新安裝護網10萬余米,豎立安全警示和坑塘管護公示牌5000余個。經過前期集中攻堅,上蔡縣5000多個坑塘得到有效整治,坑塘環境已得到初步改善。
一是政治站位進一步提高。坑塘整治開展以來,上蔡縣通過43次現場觀摩交流,100余次業務學習培訓,不斷提高各鄉鎮(街道)的政治站位,增強責任擔當意識,全縣都能從改善生態環境和鄉村振興的大局出發,堅持把農村坑塘治理作為改善人居環境工作的一個重要突破口,從初期動員時的“要我治”逐步變為現在的“我要治”。各鄉鎮(街道)成立了坑塘治理領導小組,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專門明確1名黨政正職親自協調督導,組織專門力量對所有坑塘排查摸底登記,采取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鄉鎮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坑等形式,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良好治理局面。
二是投資渠道進一步拓寬。上蔡縣各鄉鎮(街道)都能夠積極發揮主觀能動性,自覺克服資金緊缺困難,采用“上級補助一點、鎮村自籌一點、社會籌集一點、農戶繳納一點”的經費籌集方式,用作各村坑塘整治工作保障經費;同時,鼓勵各村自行籌集資金,調動廣大農戶的參與熱情,引導和鼓勵當地群眾出工投勞,主動參與到坑塘整治工作中去。黨店鎮發動本鄉在外有成人士捐款40多萬元,用于坑塘整治行動,群眾參與積極性高,整治成效明顯。
三是整治舉措進一步夯實。首先是因地制宜、科學規劃。上蔡縣各鄉鎮(街道)堅持把坑塘整治與人居環境改善相結合,堅持一坑一策、分類施治,為群眾打造生態宜居的生活家園,再現水清、岸綠、景美的鄉村美景。其次是以點帶面、全面鋪開。全縣各鄉鎮(街道)通過采取選擇坑塘基礎條件好的村做為治理重點,精心選取整治后有形象、效果好的典型示范點,定期組織集中觀摩,邊學習、邊交流、邊整治、邊提升,確保了坑塘整治工作有特色、有典型,有動力。最后是強化考核、獎罰并重。按照“定職責、定人員、定目標、定考核”的原則,鄉鎮(街道)對本單位的坑塘管護工作要每月督查一次,記錄在案,每半年評比一次,將平時檢查情況與年終驗收情況量化,納入年終評先評優工作體系中,對工作先進的村委(社區)予以表彰,對工作滯后的予以通報批評,以此來激發坑塘整治工作的熱情。
四是整治標準進一步提升。上蔡縣推廣坑塘整治工作各方面好經驗、好做法,選擇村莊內房前屋后有水的坑塘作為治理重點,治理過程中首先考慮因塘施策,就勢改造,統籌清淤、蓄水、綠化、利用四個環節搞好規劃整治,在保證進出水順暢、岸坡穩固、水體干凈、無淤泥垃圾、周邊環境衛生干凈等坑塘治理基本標準的基礎上,結合人居環境改善,因地制宜選擇基礎條件好的坑塘,若鄉鎮(街道)資金財力能夠承受,可酌情提升標準進行景觀打造。
五是長效管護進一步完善。對整治后的坑塘及時設置圍網,懸掛安全警示牌,并落實責任人,做到每個坑塘都有管護人,堅決消除無主坑塘現象;并將坑塘管護工作納入村規民約,逐步提高廣大群眾關心支持和監督坑塘整治后運行管理的意識,增強群眾環保意識,發揮群眾在水環境中的主體作用,自覺不向坑塘內傾倒垃圾、秸稈、排放污水,及時發現和制止破壞坑塘生態環境的行為,對違規的行為進行處罰;治理后以養殖功能為主的坑塘,采用租賃、承包等方式,明確管護主體、管護責任及管護標準,建立良性的運行管理機制,確保坑塘持久發揮效益。
責任編輯:魏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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