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農村住房規劃問題研究
摘要:二、積極探索駐馬店市農村住房規劃建設的新路徑 提高認識,充分發揮基層黨和政府在農村住房規劃中的主導作用。建立統一的、城鄉統籌的住房制度,這樣有利于解決農民工農村住房過剩和城市住房不足的矛盾,有利于住房資源在城鄉范圍內進行進一步調整和有效配置。
李小勇
農村住房是“三農”問題的最直接表現之一。總體上看,駐馬店市農村住房建設取得了較好的成績,但受經濟水平、地理位置等影響,農村住房建設呈現不均衡狀態,需構建科學統一的農村住房建設規劃管理機制,更好地推進我市鄉村振興。
一、駐馬店市農村住房規劃建設的現狀和問題分析
農村住房規劃建設缺乏科學性,部分地區住宅建設存在散亂現象。相當長時間以來,我市農村大多數住房建設是農民辦好批地手續之后自行建設,缺乏統一規劃,導致農村住宅建設比較分散。農村住房規劃建設面積缺乏統一性,導致房屋建設布局不合理,呈現零星分散、雜亂無序的狀態。
農村住房規劃建設與村鎮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不同步。就當前情況來看,我市農村住房建設存在基礎設施配套建設不完善的情況。筆者在調研中發現,我市一些鄉鎮基礎設施依然不完備,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村民對住房的選址。
農村住房規劃建設中“空心村”等問題復雜。農村住房建設缺乏科學規劃,忽視了對舊宅基地的改造利用,造成農民建房存在盲目性和隨意性。隨著城鎮化和工業化的發展,不少農民進城居住,但他們在農村中依然有自己的宅基地和房屋,有的房屋甚至長年沒有人居住。部分農村群眾認為老宅基地是祖上傳下來的,對老宅院戀戀不舍,新房建起來了,老房也不愿拆除,致使這些宅基地長期閑置。
二、積極探索駐馬店市農村住房規劃建設的新路徑
提高認識,充分發揮基層黨和政府在農村住房規劃中的主導作用。住房規劃必須結合鄉村發展的目標聯動進行。要與鄉村振興發展中實施的道路建設、電力設施、通信設施、文化廣場等有機結合,合理布局、協同發展。因此,市、縣、鄉黨委和政府要在農村住房規劃中發揮主導作用,結合地方實際住房建設情況,制定我市城鎮和鄉村住房總體規劃目標。各縣區要制訂具體方案并進行綜合論證,廣泛征求意見,形成一套適合我市鄉村發展實際的規劃建設方案。
以人為本,提高農村住房規劃設計的科學性和合理性。住房規劃要結合我市不同農村的自然環境、經濟狀況等做到因地制宜、落地生根。住房規劃的最終實施有賴于農村居民的有效配合,有必要通過適當的輿論宣傳,改變農村居民的住房消費觀念,促進農村住房科學消費,進而實現農村住房規劃的有效引導。
因地制宜,建立健全有利于農村住房建設規劃管理的各項制度。建立統一、城鄉統籌的土地使用制度,讓農村宅基地在農村內部、農村集體和城鄉之間實現必要的合理流動。建立統一的、城鄉統籌的住房制度,這樣有利于解決農民工農村住房過剩和城市住房不足的矛盾,有利于住房資源在城鄉范圍內進行進一步調整和有效配置。
法理并用,農村住房規劃建設要防止各種違法違規行為。農村住房建設要嚴格按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進行,不按規劃選址的,城鄉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等部門不為其辦理審批手續。新建住房要利用村內空閑地、老宅基地及荒坡地、廢棄地。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堅決杜絕亂占濫用耕地建房,禁止占用基本農田建設住房。
(作者系市委黨校講師)
責任編輯:魏甜甜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