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法院疫情期間助力營商環境優化
摘要:疫情期間,汝南縣人民法院對涉商事、民營企業糾紛快立、快審、快執,通過高效、靈活司法行為,為營造良好營商環境充分發揮應有司法職能作用。
記者 熊國森 通訊員 郭旗
疫情期間,汝南縣人民法院對涉商事、民營企業糾紛快立、快審、快執,通過高效、靈活司法行為,為營造良好營商環境充分發揮應有司法職能作用。
審執結合 有機銜接 及時保全查控財產
2019年,河南某紙業公司與信陽市某包裝紙制品公司存在業務來往,被拖欠10萬元貨款。訴訟中,應河南某紙業公司申請,汝南縣人民法院及時對信陽市某包裝紙制品公司賬戶進行了凍結。2020年2月25日,經該院調解,雙方達成如下一致意見:信陽市某包裝紙制品公司償還河南某紙業公司貨款及利息100000元,2020年2月29日前付50000元,下余50000元于2020年3月10日前付清。履行期滿后,信陽市某包裝紙制品公司未按照約定還款。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后,經該院多次進行網絡查詢,4月8日發現被執行人信陽市某包裝紙制品有限公司賬下有了充足余額。考慮到到申請人近期復工復產緊缺資金,該院立即指派法官趕赴信陽市平橋區某銀行進行現場扣劃,該款成功扣劃。次日,辦案法官通知申請人到院辦理領款手續
窮盡措施 騰籠換鳥 促進企業新陳代謝
被執行人河南省某食品有限公司用機器設備抵押擔保向申請人徐某多次借款用于公司經營。2016年8月,徐某多次催要借款未果,遂向汝南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后判決該公司五日內償還原告借款本金1968000元及利息。判決生效后,徐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該院執行局依法向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發出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等法律文書。執行法官多次聯系申請人徐某和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做思想工作,促使雙方一度達成和解,由該公司繼續使用上述設備生產以分批償還債務,但該公司因產能不足、產品升級落后,未能走出困境如約履行,債務拖欠至今未償還分文。2020年1月,申請人徐某向法院提出申請,扣押上述設備用以拍賣還債。
為維護法律尊嚴和權威,營造讓全社會了解執行、配合執行、有效監督執行的良好氛圍。1月15日,該院積極爭取人大、政協支持,邀請代表、委員為執行攻堅建言獻策,同媒體一同監督見證執行行動。扣押同時成功拍賣該公司廠房及土地,順利引入發展前景好的企業駐進生產,有力為當地經濟發展注入新的活力。
善意執行 換封解凍 助力企業復工復產
楊某、管某等申請執行某面業有限公司等民間借貸糾紛案,執行過程中,汝南縣人民法院依法凍結了該公司基本銀行賬戶。2020年2月21日,該面業有限公司提出需要復工生產,愿意提供其他財產擔保,請求法院解除對其公司基本賬戶的凍結。該院經了解認為,該公司是一家日處理小麥350噸專用面粉民營企業。隨著當前疫情的緩解,該公司開始復工生產面粉供應市場,若繼續凍結其基本賬戶,勢必會影響該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應依法及時妥善處置。該院立即指派法官在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后,趕到該公司,對其提供的一套機器設備進行現場勘察、登記,通過釋法明理,促使雙方達成“換封”方案。
2月27日,汝南縣人民法院作出變更保全裁定,查封了被申請人的一套機器設備,并通過網絡查控系統解除了對該公司公司基本賬戶的凍結。在確保勝訴申請人實現債權不受影響的前提下,又使被執行人公司順利復工復產,取得了雙贏效果。
責任編輯:魏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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