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可采用電子形式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摘要:根據通知,采用電子形式訂立勞動合同,應當使用符合電子簽名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可視為書面形式的數據電文和可靠的電子簽名。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和上述要求的電子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電子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新華社北京3月12日電(記者王優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近日印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訂立電子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函》,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采用電子形式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根據通知,采用電子形式訂立勞動合同,應當使用符合電子簽名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可視為書面形式的數據電文和可靠的電子簽名。用人單位應保證電子勞動合同的生成、傳遞、儲存等滿足電子簽名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確保其完整、準確、不被篡改。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和上述要求的電子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電子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責任編輯:劉銀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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