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將嚴格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動物審批檢疫
摘要:同時,加快制定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加快推動水生野生動物目錄修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的規定,將比較常見的家畜家禽(如豬、牛、羊、雞、鴨、鵝等)等列入畜禽遺傳資源目錄,依照畜牧法的規定進行管理。加強與國家林草局溝通協調,進一步明確水生野生動物和陸生野生動物的相關目錄范圍。
新華社北京2月28日電(記者于文靜)為貫徹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農業農村部將嚴格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動物審批和檢驗檢疫管理。
記者28日從農業農村部了解到,農業農村部將對按照野生動物保護法、中醫藥法、實驗動物管理條例、城市動物園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因科研、藥用、展示等特殊情況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動物,依法依規實行嚴格審批和檢疫。
農業農村部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后將全面落實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加強執法監督。嚴格落實野生動物保護法及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中關于禁止獵捕、交易、運輸、食用水生野生動物的規定,對違反規定的在現行法律基礎上加重處罰。健全執法管理體制,明確執法責任主體,加大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力度,嚴格查處違反決定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對違法經營場所和違法經營者,依法予以取締或者查封、關閉。
同時,加快制定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加快推動水生野生動物目錄修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的規定,將比較常見的家畜家禽(如豬、牛、羊、雞、鴨、鵝等)等列入畜禽遺傳資源目錄,依照畜牧法的規定進行管理。加強與國家林草局溝通協調,進一步明確水生野生動物和陸生野生動物的相關目錄范圍。
責任編輯:劉銀霞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