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疫”辦案兩不誤 遂平縣院檢察官遠程出庭支持公訴
摘要:以上4起遠程庭審案件均適用簡易程序審理,4名被告人均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表示認罪悔罪。其中,當庭宣判兩起,分別以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個月、以盜竊罪判處溫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李某、溫某某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駐馬店網訊 (記者 周濤 通訊員 霍力)遂平縣檢察院認真落實上級檢察機關關于疫情防控期間案件辦理的指導意見,經與縣法院及時溝通協調,并征求被告人及辯護律師意見后,于2月18日上午集中出庭公訴4起遠程庭審案件,實現疫情防控和檢察工作兩不誤。
遠程庭審室內,公訴人通過遠程視頻與被告人進行“隔空對話、異地示證”。庭審過程中,法庭調查、舉證質證等環節逐一開展。主畫面隨著發言人的變換自動切換,庭審過程井然有序、流程清晰。庭審程序在遠程音視頻與數字化網絡技術配合下無縫銜接,順暢完成。
以上4起遠程庭審案件均適用簡易程序審理,4名被告人均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表示認罪悔罪。其中,當庭宣判兩起,分別以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個月、以盜竊罪判處溫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李某、溫某某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疫情防控期間,遂平縣檢察院進一步加強與法院、看守所、法律援助中心的溝通聯絡,運用信息化辦案系統,搭建起遠程辦案的綠色通道。同時,充分利用12309中國檢察網和檢察服務熱線快速辦理群眾信訪訴求、法律咨詢等,各項檢察業務工作高效、高質量推進。
責任編輯:楊姍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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