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特刊
2020年2月9日,星期日,農歷正月十六
【致讀者】
●抗擊疫情 新裝出戰
《駐馬店日報》《天中晚報》數字報手機版火速上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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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讀者:
2月9日,《駐馬店日報》《天中晚報》數字報手機版成功上線!手指一點,盡覽天中!大家可以更及時、更便捷地在手機端閱讀最新出版的當日報紙。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迅速行動、主動作為,凸顯區域主流黨媒的傳播力、引導力、影響力、公信力。目前,我市全面落實轄區、行業部門、單位、個人“四方”責任,強化網格化管理,抓好源頭防控。讀者在哪里,受眾在哪里,黨的新聞工作的觸角就要伸向哪里,新聞輿論、宣傳思想工作的著力點和落腳點就要放在哪里。我們將不負黨的囑托,不負人民的期望。
為更好地利用移動端的傳播優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宣傳引導工作,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果斷應對、超前謀劃、積極協調,與《駐馬店日報》《天中晚報》數字報手機版項目施工方多次溝通、談判,達成合作協議;組織集團技術力量克服困難、晝夜奮戰、創造條件、強力推進,歷經短短三天時間,《駐馬店日報》《天中晚報》數字報手機版便成功上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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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
2020年2月9日
【關于進一步加強城鄉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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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公共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規定,按照駐馬店市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加強小區(村莊)登記制管理。小區(村莊)居民出入實行嚴格登記、測量體溫、佩戴口罩,做到不串門、不扎堆,非必要不外出,非本小區(村莊)人員和車輛禁止入內。
二、強化散居戶和獨棟樓院網格化管理。城區散居戶和獨棟樓院按照屬地原則,嚴格落實網格管理責任,每天定時上門宣講檢查、測量體溫,了解出入情況,掌握每個人的健康狀況。
三、對于從南方疫區來駐返鄉人員,在抵駐火車站、高鐵站、高速路口或區域交界處檢測點測量體溫,逐人登記,由所達縣區接送至集中隔離點進行隔離醫學觀察14天;對其他來駐返鄉人員要檢測、登記、報告,進行居家觀察14天。所有下站旅客、入駐車輛乘車人員,拒不執行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現仍滯留湖北等重點疫區的人員,遵守好當地疫情防控的相關規定,積極配合所在社區的工作,在駐馬店市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解除前不得返駐。確需返回的,要向當地政府報告審批,返回后按有關規定測溫登記,進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
五、對居家隔離人員由鄉鎮(街道)、村(居)委會進行健康管理并做好關愛服務,在居家隔離住戶門前張貼健康關懷提示,遞送居家隔離告知書,確定一位社區對口聯系服務人,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居家隔離者在隔離期間不得擅自離開隔離居所,每日須上傳報送本人體溫監測情況。居家隔離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須在屋內密閉袋裝,每天于社區指定時間放置居所門外,由社區先行消毒再進行集中投放。
六、出租房(屋)業主或者其他房屋出租人必須落實防控責任。出租屋業主對相關人員管理負主體責任,出租屋管理人員負直接責任。對不報告重點疫區抵駐人員租住房屋、不落實居家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規定、不履行居家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報告責任、不配合政府和社區工作人員開展工作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駐馬店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8日
【駐馬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服務企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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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經濟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切實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服務企業工作,保障企業生產經營平穩有序,現將有關事宜(簡稱防疫期間服務企業十六條)通知如下:
一、幫助企業構建良好的防疫環境
1.保障企業防疫需求。指導企業成立防控領導小組,落實“一把手”負責制,編制企業防控方案,建立企業內部防疫防控信息上報機制。幫助企業對返駐來駐務工人員進行集中排查,做好口罩、溫度計、消毒藥械等疫情應對物資準備。通過微信公眾號、微信群、廣播等渠道,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向企業宣傳普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相關知識和防控要求。(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市工信局、市衛健體委)
2.保障防疫重點企業運行需求。優先保障公共事業運行必需(供水、供氣、供電、通訊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品生產和銷售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和供應等行業)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的原材料供應、產品運輸、資金等需求,力保疫情防控急需物資供應。(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市工信局、市衛健體委、市金融管理局)
3.保障企業網絡通信暢通。明確專人做好網絡保障,實施“7×24”小時重點監控,確保網絡暢通。督促各運營商在疫情期間面向企業推出網絡會議系統,如云視訊、和對講、和直播、釘釘等,幫助企業開展商務洽談、內部會議等網絡辦公。(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市通信管理辦、市大數據管理局、市工信局、市移動公司、市聯通公司、市電信公司、市鐵塔公司)
二、做好防疫期間企業的要素保障
4.保障企業電力需求。實現企業足不出戶即可辦理各類用電業務、電費繳納、查詢信息。(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市發改委、市供電公司)
5.保障企業用氣需求。加強溝通銜接,及時掌握天然氣供需情況,堅持天然氣日報告制度,及時發現問題并妥善處理,保障防控物資生產和民生用氣有效供應;加強資源調度,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加大對醫院、醫療生產企業等重點區域用氣保障力度。(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市發改委、市工信局、藍天集團)
6.保障企業用煤需求。強化對發電企業煤炭需求量的監測,密切關注疫情防控、節后開工等對煤炭需求的影響,及時協調解決出現的各類問題。(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市發改委、市工信局)
7.保障企業運輸需求。為疫情救援人員、防疫物資運輸車輛開辟“綠色通道”,保障防控物資優先運輸。對疫情防控企業和人員發放特別通行證,確保應急物資運得出、拉得回,確保車輛的安全快速優先通行。(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8.保障企業用工需求。企業和個人可通過駐馬店公共就業服務網辦理網上求職和招聘業務。(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市人社局)
三、落實好防疫期間減輕企業負擔的各項政策
9.保障企業融資需求。優先辦理防疫物資生產企業融資業務。對有良好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的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對2020年新增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貸款,在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支持金融機構提供優惠利率信貸的基礎上,中央財政按人民銀行再貸款利率的50%給予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貼息資金從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到期還款困難的,可予以展期或續貸。充分發揮駐馬店金融服務平臺線上對接優勢,組織企業和金融機構進行全天候無縫對接,切實滿足疫情期間企業的資金需求。(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市金融管理局、市財政局)
10.加大中小企業增信力度。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企業,要靈活調整信貸還款安排,可依調整后的還款安排,報送征信記錄。(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市金融管理局、人民銀行)
11.延長納稅申報期限。將2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延長至2月24日;對受疫情影響辦理申報仍有困難的納稅人可在此基礎上依法申請進一步延期。(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市稅務局)
12.實施援企穩崗政策。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有望恢復的企業,返還標準提高到上年度6個月企業及其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50%或統籌地區人均6個月的失業保險金,具體政策按市政府規定執行。(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市人社局)
13.緩繳工傷保險費。對受疫情影響,連續3個月以上無力支付職工最低工資或3個月以上無法正常生產經營僅為職工發放生活費的企業,其可按緩繳社會保險費有關規定提出申請,經批準后緩繳工傷保險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緩繳期間職工工傷保險待遇不受影響。(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市人社局)
四、切實解決好防疫期間企業反映問題
14.暢通企業問題反映渠道。企業可以通過12345政務服務熱線、駐馬店企業服務群、駐馬店智慧企業服務平臺等反映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市政府辦、市工信局)
15.保障企業辦事需求。充分利用現有網絡,隨時隨地處理群眾在政務服務網和“咱的駐馬店”城市門戶APP申報的事項。各級政務服務大廳都要提供預約電話服務,企業如有特殊業務必須到大廳辦理,可提前做好實名制預約。(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市人社局、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市行政服務中心)
16.保障外貿企業業務需求。了解目前外貿企業訂單、用工、生產等情況,支持企業開拓市場。為外貿出口企業出具“不可抗力”事實證明,幫助企業免除履行合同責任或推遲履行合同,盡可能減少疫情帶來的損失。(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市商務局)
駐馬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2月5日
【我市啟用應急運輸通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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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適用范圍
(一)A證適用范圍
適用于全國范圍內通行:一次一證、一車一證、證車一致,應對疫情各類應急物資、生活物資、重點生產物資、醫護及防控人員的運輸,具體包括以下物質:
1.應急物資、重點生產物資品類清單:醫療防護用品、消殺用品、治療藥品、醫用裝備等商品,即醫用防護口罩、防護服、一次性防護口罩、一次性防護服等醫用防護用品;醫用酒精、84消毒液、免洗手消毒液等消殺用品;滅菌注射用水、地基米松等藥品;負壓救護車等裝備,以及生產這些物資的原材料等。
2.生活物資品類清單:商務部《重要商品市場監測統計調查制度報表目錄》報表目錄類別內生活必需品,包括糧食(大米面粉)、食用油、肉類、禽類、蛋類、蔬菜、水果、水產品、奶制品、調味料(食鹽、食糖)等10個大類70余商品。
(二)B證適用范圍
適用于全省范圍內通行,分兩類:
1.承擔疫情防控的應急物資、重點生產物資,包括醫療防護用品、消殺用品、治療藥品、醫用裝備及零部件等相關物資的運輸,此類通行證辦理向轄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申請(式樣為B證:GX-xxxxx)。
2.承擔疫情防控期間生活物資,包括糧食(大米、面粉)、食用油、肉類、禽類、蛋類、蔬菜、水果、水產品、奶制品、調味品(食鹽、方糖)等10個大類物質的運輸,此類通行證的辦理向轄區商務部門申請(式樣為B證:SW-xxxxx)。
(三)C證適用范圍
適用于全市范圍內通行,分三類:
1.承擔疫情防控的應急物資、重點生產物資,包括醫療防護用品、消殺用品、治療藥品、醫用裝備及零部件等相關物資的運輸,此類通行證辦理向轄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申請(式樣為C證:GX-xxxxx)。
2.承擔疫情防控期間生活物資,包括糧食(大米、面粉)、食用油、肉類、禽類、蛋類、蔬菜、水果、水產品、奶制品、調味品(食鹽、方糖)等10個大類物質的運輸,此類通行證的辦理向轄區商務部門申請(式樣為C證:SW-xxxxx)。
3.因執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的公務用車及執行疫情防控工作任務人員的車輛,需向轄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申請辦理。
二、辦理流程
(一)A證辦理流程
個人和企業均可申請,需提供以下材料:個人身份證及復印件、機動車行車證原件及復印件、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原件(查驗后退回)、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個人承諾書、企業承諾書,企業承諾書要有企業法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申請書。
個人和企業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向轄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轄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審核申請材料,負責發放通行證。市、縣(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好向上級的報備手續。
(二)B證辦理流程
1.承擔疫情防控的應急物資、重點生產物資運輸通行證(式樣為B證:GX-xxxxx)辦理流程:
提供以下材料:工商營業執照原件(查驗后退回)、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企業承諾書,企業承諾書要有企業法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申請書。
辦理申報流程:企業須向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由縣(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初審后將申請材料(掃描件及復印件)上傳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發放通行證。
2.承擔疫情防控的生活物資運輸通行證(式樣為B證:SW-xxxxx)辦理流程:
提供以下材料:工商營業執照原件(查驗后退回)、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企業承諾書,企業承諾書要有企業法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申請書。
辦理申報流程:企業須向轄區商務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由縣(區)商務主管部門初審后將申請材料(掃描件及復印件)上傳至市商務局,市商務局負責發放通行證。
(三)C證辦理流程
1.承擔疫情防控的應急物資、重點生產物資運輸通行證(式樣為C證:GX-xxxxx)辦理流程:
提供以下材料:工商營業執照原件(查驗后退回)、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企業承諾書,企業承諾書要有企業法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申請書。
辦理申報流程:企業需向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申請,由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審核,并負責發放通行證。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將相關材料(掃描件及電子版)審核后發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報備。
2.承擔疫情防控的生活物資運輸通行證(式樣為C證:SW-xxxxx)辦理流程:
須提供以下材料:工商營業執照原件(查驗后退回)、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企業承諾書,企業承諾書要有企業法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申請書。
辦理申報流程:企業需向轄區商務主管部門申請,由轄區商務主管部門審核,并負責發放通行證。轄區商務主管部門將相關材料(掃描件及電子版)審核后發至市商務局報備。
3.疫情防控期間運送其它應急物資的公務用車及執行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務人員用車,辦理C證申報流程:由轄區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申請,由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批準,轄區疫情防控指揮部負責發放。(C證:ZH-0001)
三、全市辦證地點及聯系人
(一)驛城區(含一體化示范區):
辦證地點:駐馬店市解放路西段驛城區區政府東100米路北驛城區行政服務中心
負責人:李建 政法委副書記 13839913567
聯系人:劉路生 肖亮 0396-2828122
(二)經濟技術開發區
辦證地點:高新區管委會二樓東頭疫情防控指揮部
責任領導:頓建華 政法委副書記 13839920891
聯系人:趙宇 18623969560
(三)高新區
辦證地點:高新區管委會五樓招商處
責任領導:魏領 管委會副書記 18568017777
聯系人:郭文 15003961888
(四)其余九縣辦證地點及聯系人,由屬地負責解釋。
四、工作要求
為切實服務好群眾和企業,做到一站式辦公,要求各地負責辦理A、B、C證的交通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及商務局集中在一個地點辦公。
【提示】
主辦單位: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
編輯:王森 徐靜
校對:何依帆
審讀: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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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費3元/月,無流量費。
責任編輯:徐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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