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元口罩賣140元,2元酒精賣10元!市市場監管局曝光3起價格違法案件
摘要:當人涉嫌違法經營,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駐馬店市市場監管局已對其進行立案調查,并將于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同時提醒廣大經營者,嚴禁借疫情防控之機,哄抬價格、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囤積居奇、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消費者如發現有哄抬價格、散布虛假漲價信息等違法行為,可撥打12315投訴舉報。
▲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王志新帶隊在藥店現場檢查
為保持疫情防控期間市場價格穩定,連日來,全市市場監管執法人員集中檢查口罩、酒精、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用品價格,嚴厲打擊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止目前,全市市場監管系統就疫情防控用品價格問題立案60起,其中涉嫌哄抬價格14起,未按規定明碼標價46起。為提醒廣大經營者引以為戒,嚴格自律,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現選擇3起典型案件予以公開曝光。
案例1:河南圣遠藥品連鎖泌陽八店
2020年1月26日,泌陽縣市市場監管局接到多起群眾舉報,河南國控圣遠藥品連鎖(駐馬店)有限公司泌陽八店涉嫌哄抬價格。經查,當事人銷售的錦繡粵興一次性口罩140元/包(10只),同期淘寶網茗源商貿店銷售的同款口罩3.9元/包(10只)。當事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項之規定,構成哄抬價格的行為。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泌陽縣市場監管局已對其進行立案調查,并將于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2:泌陽縣華佗大藥房
2020年1月28日,泌陽縣市場監管局接到群眾舉報,華佗大藥房銷售的一次性口罩20元/包(10只)、酒精10元/瓶。舉報人稱1月21日前該口罩銷售價格為5元/包,酒精為2元/瓶。市場監管執法人員隨即前往該店進行檢查,當事人拒不配合。由于當事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項之規定,構成哄抬價格的行為。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泌陽縣市場監管局對其進行立案調查,并將于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3:驛城區宏偉鞋業
2020年1月28日,駐馬店市市場監管局接到群眾舉報,位于驛城區金三角北側一排中間的宏偉鞋業銷售醫用口罩。經查,當事人將進價為4元/包的醫用口罩,以25元/包進行銷售。當人涉嫌違法經營,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駐馬店市市場監管局已對其進行立案調查,并將于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市市場監管部門將繼續加大疫情防護用品及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價格監管力度,對價格違法行為,發現一起,查辦一起,決不姑息。同時提醒廣大經營者,嚴禁借疫情防控之機,哄抬價格、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囤積居奇、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消費者如發現有哄抬價格、散布虛假漲價信息等違法行為,可撥打12315投訴舉報。
責任編輯:律凱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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