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縣人民檢察院召開危險駕駛案不起訴宣告訓誡會
摘要:1月13日,新蔡縣人民檢察院對3起認罪認罰危險駕駛案作出不起訴決定,根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三百七十三條“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案件,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對被不起訴人予以訓誡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的規...
駐馬店網訊(記者 梁靈芝 通訊員 朱奐雨)1月13日,新蔡縣人民檢察院對3起認罪認罰危險駕駛案作出不起訴決定,根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三百七十三條“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案件,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對被不起訴人予以訓誡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的規定,集中3名被不起訴人召開不起訴宣告訓誡會。
訓誡會上,檢察官對3名被不起訴人宣讀了《不起訴決定書》,分別對其進行了法治教育和訓誡教育。在受過嚴肅認真的訓誡教育后,3名被不起訴人均表示深刻認識到了危險駕駛行為的嚴重危害,向新蔡縣人民檢察院遞交了悔過書,承諾會好好珍惜檢察機關給的改正機會,今后一定管好自己,同時告誡身邊的家人朋友做到酒后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訓誡會現場,3名被不起訴人及其親屬和多名工作人員了現場受到了教育,均表示今后一定約束自己,約束身邊人,為維護良好的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盡好自己的責任和義務。
責任編輯:魏甜甜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