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名外來務工人員領到工錢
摘要:汝南縣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陳某等人在該建筑公司的工地上為董某提供勞務,雙方形成合法勞務關系,董某應當承擔及時履行給付民工工資的義務,遂依法判決該建筑公司、董某5日內連帶支付原告勞動報酬18萬1千元。
□全媒體記者 鄧丹華 通訊員 郭旗 文/圖
本報訊 在汝南縣人民法院領到欠薪款的農民陳某笑得合不攏嘴。1月20日,24名外來務工人員來到汝南縣人民法院,拿到了被拖欠的工錢,心里的石頭終于落了地(如圖)。
2019年3月至10月,無用工主體資格的董某雇傭河南省平輿縣陳某等24名民工,在分包的河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汝南縣建筑工地干活。工程結束后,經結算董某欠陳某等24名民工18萬余元工資,董某以建筑公司未進行結算為由,拒不支付工錢。
汝南縣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陳某等人在該建筑公司的工地上為董某提供勞務,雙方形成合法勞務關系,董某應當承擔及時履行給付民工工資的義務,遂依法判決該建筑公司、董某5日內連帶支付原告勞動報酬18萬1千元。
1月18日,陳某等人申請強制執行當日,汝南縣人民法院當即立案并進行網查,對該建筑公司賬戶余額中的相當數額進行凍結,為盡快讓民工拿到工資款,該院指派干警趕赴該建筑公司與銀行進行協調,一日內辦妥支票等領款手續,并通知民工20日集中領取工錢。
責任編輯: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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