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被侵占 俺該怎么辦
平輿縣東和店鎮李孟村張莊村民孟凡生、孟合明父子違法建房,侵占我的宅基地,3年來我先后向多家單位和多個部門進行反映,時至今日沒有得到很好處理。
2017年,孟合明將老房屋推倒重建,超出原有占地面積向東、西、北方擴建,其中向西擴建50厘米侵占我的宅基地。我與其交涉,孟合明的父親孟凡生不承認超建,并拿出集體土地使用證來證明。該集體土地使用證批準使用面積226.1平方米,而孟合明建房實際占地面積356.7平方米;文件所蓋政府印章模糊不清,國土部門蓋章處沒有蓋章;平輿縣自然資源局、縣不動產登記中心和東和店鎮國土資源所也沒有孟合明和孟凡生的地籍檔案材料。平輿縣自然資源局先后下發《責令整改處罰決定書》《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責令孟凡生、孟合明父子限期拆除違法建筑。平輿縣人民法院也作出行政裁定,裁定平輿縣自然資源局依法強制拆除。
平輿縣東和店鎮人民政府給出處理意見:責令李孟村負責收回孟凡生、孟合明父子多占宅基地;東和店鎮人民政府積極與平輿縣自然資源局聯系,督促平輿縣自然資源局按照程序盡快處理。然而,孟凡生、孟合明父子不僅未拆違建,而且搬入居住。我盼望問題能盡快得到解決。(平輿縣東和店鎮李孟村張莊村民陳賀華)
責任編輯:閆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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