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九“三散”污染治理專項督察組交辦問題辦理結果公示(第四批)
摘要:經調查,群眾反映的“汝河流域非法開采土方、河沙、石子進行販賣”的工程,系遂平縣汝河城區段綜合治理暨園林景觀項目,是遂平縣重大項目工程,由杭州藍天園林建設有限公司承建,遂平縣水利局為責任單位。
河南省第九“三散”污染治理專項督察組交辦問題辦理結果公示(第四批)
11月30日,河南省第九“三散”污染治理專項督察組交辦我市第三批群眾舉報件3件,截至12月3日辦結3件,涉及西平縣2件、遂平縣1件,3件均為部分屬實。現公示如下:
駐馬店市西平縣
受理編號:
D411700000000201911290001
反映情況:
西平縣蘆廟鄉張崔吳莊古桂莊有一收廢品點,焚燒垃圾、堆放廢舊煤氣罐,污染環境,影響村民生活。
調查核實情況:
經調查,群眾反映的蘆廟鄉張崔吳莊古桂莊的廢品點名稱為“西平縣愛芹收購門市部”。
該廢品收購門市部四周未設置圍擋,收購廢品堆放混亂,東北側位置發現兩處焚燒痕跡,屬違規焚燒垃圾所致,部分群眾對此有意見。現場未發現廢舊煤氣罐。
調查結論:
群眾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處理及整改情況:
(一)已于2019年12月1日前在該廢品收購門市部四周設置了圍擋。
(二)西平縣政府要求蘆廟鄉政府加強對該廢品收購門市部日常監督管理,監督其在圍擋內對廢品分類管理、規范貯存,圍擋外不得堆放廢品,同時禁止違規焚燒廢品。
問責情況:無
駐馬店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
河南省第九“三散”污染治理專項督察組交辦問題辦理結果公示(第四批)
駐馬店市西平縣
受理編號:
D411700000000201911290002
反映情況:
西平縣二郎鎮焦袁李村西南側和東南側分別建有養豬場,養殖廢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到緊挨著豬場的水溝內,產生的氣味較重,污染水資源,影響附近村莊村民生活。
調查核實情況:
群眾反映的西平縣二郎鎮焦袁李村西南側和東南側建有養豬場,分別為西平縣龍泰養殖專業合作社和旺繁養殖場。
經調查,西平縣龍泰養殖專業合作社周邊無排污溝和排污跡象,企業養殖糞污經處理后暫存氧化塘,用于土地消納,現場無污水外排現象,但養殖區內有異味。
旺繁養殖場豬舍內未見生豬養殖,養殖場西側企業自建一條寬約1.5米、深1米、長50米廢水暫存池(未硬化),暫存池有養殖廢水,現場異味較重。
調查結論:
群眾反映問題部分屬實。處理及整改情況:
(一)西平縣政府責令二郎鎮政府、西平縣環保局加強對西平縣龍泰養殖專業合作社日常管理,監督企業正常運行治污設施,杜絕違法排放污水。監督企業采取除臭措施,加大除臭劑投放量,降低氣味排放。
(二)在西平縣二郎鎮政府的監督下,旺繁養殖場已將暫存的養殖廢水清理完畢。
(三)西平縣政府責成二郎鎮政府監督旺繁養殖場于2020年1月31日前,按照環評要求完成污染防治設施建設后方可投養。
(四)西平縣環保局對旺繁養殖場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
問責情況:無
駐馬店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
河南省第九“三散”污染治理專項督察組交辦問題辦理結果公示(第四批)
駐馬店市遂平縣
受理編號:
D411700000000201911290003
反映情況:
1.2019年4月,汝河流域強制平墳(無公告),賠償問題未解決,平墳后期,尸骨、棺材都扔到汝河內,污染河水。2.河道管理所所長:趙紅旭,在汝河流域非法開采土方、河沙、石子進行販賣。3.遂平縣富強路中段路東,第五小學旁邊,施工方魏杰占用消防通道建化糞池,污染嚴重(2018年向省督察組舉報過)。
調查核實情況:
一、反映問題:2019年4月,汝河流域強制平墳(無公告),賠償問題未解決,平墳后期,尸骨、棺材都扔到汝河內,污染河水。
反映的汝河平墳問題系遂平縣汝河治理項目區域內遷墳問題。該項目是遂平縣確定的百城提質工程重點項目,地址位于遂平縣灈陽街道辦事處泰安社區的南關大橋至平藍橋段。
(一)關于“汝河流域強制平墳(無公告)”問題。
經調查,在遷墳實施前,遂平縣灈陽街道辦事處泰安居委會已于2018年10月19日張貼公告,公布墳塋遷移通知,居委會也多次組織“兩委”干部、居民組長進村入戶通知。群眾反映情況不屬實。
(二)關于“賠償問題未解決”問題。
該項目于2019年3月開始實施,施工前地面附屬物應予清理,其中涉及墳塋251座。泰安居委會已按照《駐馬店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駐政[2016]86號)規定,發放補償款單棺128座、雙棺122座、三棺1座。目前,尚有1戶由于對補償結果不滿意未予領取,經灈陽街道辦事處多次溝通協調,未達成一致意見。群眾反映情況部分屬實。
(三)關于“平墳后期,尸骨、棺材都扔到汝河內,污染河水”問題。
遷墳期間,灈陽街道辦事處和泰安居委會充分征求并尊重戶主意見,采取平整與遷移相結合的方式,經過調查走訪,不存在強制平墳和將尸骨、棺材扔到汝河污染河水問題。群眾反映情況不屬實。
二、反映問題:河道管理所所長趙紅旭,在汝河流域非法開采土方、河沙、石子進行販賣。
經調查,群眾反映的“汝河流域非法開采土方、河沙、石子進行販賣”的工程,系遂平縣汝河城區段綜合治理暨園林景觀項目,是遂平縣重大項目工程,由杭州藍天園林建設有限公司承建,遂平縣水利局為責任單位。趙紅旭系遂平縣水利局汝河管理所黨支部書記、負責人,負責協調該項目進度、解決施工外部環境等工作,不參與該項目工程建設。
項目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將開挖出來的土方、河沙就地存放,陸續用于項目工程建設,不外運,且施工現場未發現開挖的石子。群眾反映問題不屬實。
三、反映問題:遂平縣富強路中段路東,挨著第五小學,施工方魏杰占用消防通道建化糞池,污染嚴重(2018年向省督察組舉報過)。
(一)關于反映“占用消防通道,建化糞池,污染嚴重”問題。
經調查,遂平縣第五小學建有兩座化糞池,其中一座位于教學樓西南角,化糞池上方有蓋板,不影響消防車通行,至今未投入使用。另一座位于教學樓東側,為學校廁所化糞池,無通行道路,化糞池廢水經沉淀后進入城市管網,沉積物定期清理,不存在污染嚴重問題。群眾反映問題不屬實。
(二)關于反映“2018年向省督察組舉報過”問題。
群眾曾于2018年10月25日在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第三督察組進駐期間反映過此問題,受理編號:第3批(2018)022號。群眾反映情況屬實。
處理及整改情況:
遂平縣政府責成相關部門于2019年12月31日前解決剩余1戶的遷墳賠償問題,如協商不成,通過法律程序解決。
問責情況:無
駐馬店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
責任編輯:楊姍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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