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啟動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響應
摘要:全市停止渣土、水泥罐車、建筑物料運輸(為民生工程、重點建設項目、“綠牌工地”等項目服務配套的建筑垃圾清運車輛以及砂石運輸車輛,在嚴格落實省市相關環保要求后可以進行運輸)。
預計11月20日~26日,我市將經歷入冬以來較大范圍的重度污染過程
我市啟動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響應
將采取工業源減排、揚塵源減排、移動源減排等措施
□全媒體記者 余斌
本報訊 11月19日,市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通知,從11月19日零時起,我市啟動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Ⅱ級)響應,采取工業源減排、揚塵源減排、移動源減排等措施加以應對。
據悉,根據省環境監測中心最新預測預報結果,預計11月20日~26日,我市將經歷入冬以來較大范圍的重度污染過程。根據省污染防治攻堅辦《關于啟動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的通知》聯防聯控的要求,經市政府研究決定,我市自2019年11月19日零時起,啟動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Ⅱ級)響應。
實施橙色預警(Ⅱ級)響應預警管控措施
工業源減排措施。嚴格執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中對應的管控要求,涉氣工業企業采取“一廠一策”實施停產或限產。增加對重點大氣污染源的執法檢查頻次,確保其大氣污染防治設施高效運轉,達標排放。全市除為民生工程、重點建設項目、“綠牌工地”等項目服務配套的商砼企業、瀝青拌合企業、砂石料場,在嚴格落實省市相關環保要求后可以進行生產以外,其余全部停止生產。豁免及未納入管控的企業污染物排放量、用電量較管控前均不得上升,管控期間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開爐。
揚塵源減排措施。全市停止建筑拆除、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等土石方作業,停止室外電焊、噴涂、粉刷、切割、護坡噴漿等作業,做好未清運渣土和建筑垃圾的苫蓋(不包括國家和省重點項目、扶貧易地搬遷項目、搶險救災施工作業和重大民生工程),裸露場地應當增加灑水降塵頻次。民生工程(包括醫院、學校、拆遷安置房等)、重點建設項目、“綠牌工地”,可正常施工,但作業過程中應嚴格落實“十個百分之百”要求。裸露場地應當增加灑水降塵頻次。加強對民生項目和配套項目進行現場監督,對未落實“十個百分之百”要求施工的工地,依法處罰,是“綠牌工地”的取消其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現場監管人員如不能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對其違規作業行為不能及時發現和制止的,將追究其現場監管人員的責任。礦山、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露天堆放的散裝物料全部苫蓋,增加灑水頻次。對城區主次干道、城鄉接合部道路、重要國道省道市道縣道在日常道路保潔頻次的基礎上,空氣濕度較大時,停止霧炮和灑水作業,全部以濕掃和人工清掃為主;對人口密集區周邊道路做到及時清洗清理路面,減少路面積塵,嚴格按時開展“城市清潔”行動,做到“以克論凈”。
移動源減排措施。全市停止渣土、水泥罐車、建筑物料運輸(為民生工程、重點建設項目、“綠牌工地”等項目服務配套的建筑垃圾清運車輛以及砂石運輸車輛,在嚴格落實省市相關環保要求后可以進行運輸)。經批準的允許橙色預警管控期間可以正常生產、施工的企業、工地除外,其他非道路移動機械(含裝載機、平地機、挖掘機、壓路機、鋪路機、叉車等)停止使用;允許作業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應使用國三或電動非道路移動機械。允許運輸的電廠、工地、礦山、各類企業、大型批發市場和物流園區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含燃氣)重型載貨車輛;在應急管控期間要每日登記所有柴油貨車進出情況,保留視頻監控記錄三個月以上。加大公交運力保障,加密營運班次,延長營運時間,增加清潔能源公交車的使用,倡導市民綠色出行。
此外,我市還將加強執法檢查,禁止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禁止露天燒烤和垃圾焚燒,加大對餐飲單位的檢查頻次,確保油煙凈化設施正常運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根據氣象條件采取可行的氣象干預措施。
強化督查
市達標攻堅指揮部督查組將對預警期間違反國家規定,超標排放污染物,減排措施不落實的單位,不按管控要求運輸的重型柴油貨車等,移交執法部門從嚴從重處罰。市攻堅辦將派出督查組,對各縣區管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污染問題突出的縣區,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晚報建議
建議兒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腦血管、呼吸系統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內,確需外出的,要采取防護措施;提醒一般人群減少戶外運動和室外作業時間,如不可避免,建議采取防護措施;建議公眾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盡量減少含有揮發性有機物的涂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建議公眾綠色出行,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建議公眾綠色生活,減少能源消耗,減少用電量,空調溫度調低2~4℃。
責任編輯:劉銀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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