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不披、承諾爽約 頤和地產遭警示
摘要:證監會廣東監管局指出,頤和地產涉及9筆違約債務中,單筆數額均超過1000萬元,但截至2019年5月31日,頤和地產未按有關要求披露相關信息和事項后續進展。但證監會廣東監管局表示,截至2019年5月31日,頤和地產仍未完成部分承諾。
原標題:違約不披、承諾爽約 頤和地產遭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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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張忠安)頤和地產雖然未在A股上市,但違規問題依然遭到監管部的懲罰。中國證監會網站披露信息顯示,近日因9大債務未披露等行為,頤和地產被證監會廣東監管局處罰。
根據中國證監會廣東監管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本次被處罰主要源于兩大行為:信息披露和承諾爽約。其中,在信息披露方面,市場最為關注的是9大違約。證監會廣東監管局指出,頤和地產涉及9筆違約債務中,單筆數額均超過1000萬元,但截至2019年5月31日,頤和地產未按有關要求披露相關信息和事項后續進展。
在業績承諾方面,根據行政決定書。頤和地產“17頤和01”“17頤和04”兩期債券的增信機制為該公司提供土地、房屋(在建工程)等資產足值抵押擔保。頤和地產在兩期債券相關募集說明書中列出可選抵押物詳細情況,并約定“保證抵押物價值覆蓋本次債券本息余額不低于1.5倍”。但證監會廣東監管局表示,截至2019年5月31日,頤和地產仍未完成部分承諾。
因此,證監會廣東證監局表示,根據《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規定,決定對頤和地產及其董事長何建梁予以警示,要求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責任編輯: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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