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富硒土壤硒含量地方標準12月30日起實施
摘要:硒是人體必需的微量元素,被科學家譽為“防癌之王”“心臟的守護神”“天然解毒劑”,中國營養學會也將硒列為人體必需的15種營養素之一。據省地質調查院院長張古彬介紹,《富硒土壤硒含量要求》的發布,標志著我省富硒土壤評價有了切合本省土壤稟賦的標準,為我省富硒產業化發展提供了規范依據。
11月13日,記者從省地礦局獲悉,由省地質調查院主導編制的《富硒土壤硒含量要求》(DB41/T1871-2019)河南省地方標準正式發布,將于2019年12月30日起正式實施。
硒是人體必需的微量元素,被科學家譽為“防癌之王”“心臟的守護神”“天然解毒劑”,中國營養學會也將硒列為人體必需的15種營養素之一。硒資源產業開發利用已成為國內富硒地區鄉村振興的支柱產業。
省地質調查院自2004年以來持續開展我省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調查,初步查明我省擁有富硒綠色耕地1439萬畝,廣泛分布于洛陽、焦作、新鄉、安陽、鄭州、商丘、平頂山、南陽等地市。在此基礎上,相繼開展了“河南省富硒產業發展研究”“河南省糧食核心區富硒小麥標準體系研究”“河南省富硒土壤標準編制”等一系列富硒土地資源開發利用工作,為發展我省富硒產業打下了良好基礎。此次發布的《富硒土壤硒含量要求》,詳細規定了富硒土壤的采樣、分析、評價方法及硒含量要求。
據省地質調查院院長張古彬介紹,《富硒土壤硒含量要求》的發布,標志著我省富硒土壤評價有了切合本省土壤稟賦的標準,為我省富硒產業化發展提供了規范依據。(記者 譚勇 通訊員 周強 蔡春楠)
責任編輯:劉銀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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