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首宗“作價出資”土地成交
摘要:《文昌市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暫行辦法》中明確,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采取作價出資(入股)方式進入土地市場交易。
記者21日從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獲悉,當日海南強盛油氣有限公司以212.7965萬元(折合單價1141元/平方米)的價格競得海南省文昌市文集建試(2018)-29號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這是自海南省文昌市被列為國家集體土地入市試點以來,第一次采取“作價出資”方式入市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也是海南省受宗“作價出資”成交建設用地使用權。
資料圖:樓市。 中新社記者 駱云飛 攝
此次“作價出資”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位于海南省文昌市東郊鎮濱海旅游快速干道北側藍田村地段,面積為1865平方米,土地用途為零售商業用地,作價出資年限為40年,由入市主體文昌市東郊鎮東郊村民委員會東藍、西藍、中藍村民小組委托文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實施,海南寶恒拍賣有限公司承辦。
土地“作價出資”是指土地所有權人根據法律規定,將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權進行評估作價入股,與他人以合作、聯營等形式共同興辦企業的行為。《文昌市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暫行辦法》中明確,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采取作價出資(入股)方式進入土地市場交易。
今年3月,海南省人民政府印發的《關于支持產業項目發展規劃和用地保障的意見(試行)》,再次強調允許以作價出資(入股)方式利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進行產業項目建設。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采取“作價出資”方式入市,不僅能讓入市主體獲取一次性土地入市收益,還能獲得土地入股企業的經營分紅,相較于一般的土地出讓,能夠獲取更加長遠、穩定的經濟收入。
責任編輯: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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