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一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本報訊(記者 代廷偉 通訊員 于游)近日,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擔任審判長公開開庭審理由驛城區人民法院一審審結、被告人袁某某提出上訴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以公訴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訴。部分省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應邀觀摩庭審,并全程視頻直播了庭審過程。
一審法院審理查明: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期間,袁某某以承建駐馬店市德信置業有限公司的德信國貿項目為由,以高息為誘餌,采取口頭宣傳方式,在駐馬店市區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公開吸收存款,以本人或駐馬店市德信置業有限公司名義與群眾簽訂借據或借款合同。2015年3月份,袁某某資金鏈斷裂,不能正常支付群眾本息。公安機關立案后和一審法院審理期間,本案集資參與人證實被告人袁某某已歸還全部集資款。一審法院認為,被告人袁某某違反金融管理法規,以高息為誘餌、以承建工程項目為由向社會不特定人群吸收公眾存款,因數額巨大,嚴重擾亂了金融秩序,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遂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被告人袁文衛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8萬元。
一審宣判后,袁某某不服,上訴至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庭審中,被告人袁某某的辯護人出示了有關證據,檢察機關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圍繞犯罪事實、證據、情節等,充分發表了各自意見。被告人袁某某進行了最后陳述,對其以公司名義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該案在進一步審理中。
責任編輯: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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