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電梯壞了該誰修?
摘要:今年9月4日,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了《廣州市電梯安全事務社區治理推廣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擬通過搭建電梯安全事務社區治理平臺,解決業主、物管、電梯廠商、維保公司、質監部門等多方利益主體信息不對稱、不透明問題,將電梯糾紛化解在基層。
原標題:小區電梯壞了該誰修?
近日,家住天河區華港花園頂層28樓的一位業主向媒體報料稱,住宅樓的一部原裝電梯壞了兩周卻一直無人修理,所有住戶的出入只能依賴僅剩的另一部電梯。出行大受影響之外,更讓業主們不滿的是物業公司“高高掛起”的處理態度。
新聞報道中,物業負責人稱未收齊維修款項前擱置電梯維修事項,是物業一貫的處理辦法;物業費中是否包含電梯維修費應視維修情況而定。明明設有電梯維修專項基金,為什么小區住宅電梯幾度維修都需要業主重新繳費呢?事實上,關于小區電梯維修費用已經有了較為明確的規定。根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規定,公共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修費用應包含在預收的物業管理費中;公共設施設備的大修、更新和改造費用,應當通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不得列入物業服務成本。如此看來,物業模棱兩可的答復著實令人難以接受。
電梯后續管理維護的一大難點就在于各方信息不對稱、不透明,容易導致矛盾激發,各方互不信任,從而導致問題懸而不解。今年9月4日,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了《廣州市電梯安全事務社區治理推廣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擬通過搭建電梯安全事務社區治理平臺,解決業主、物管、電梯廠商、維保公司、質監部門等多方利益主體信息不對稱、不透明問題,將電梯糾紛化解在基層。在上述新聞中,小區物業的態度顯然難以服眾。物業公司代表小區業主管理小區事務,積極聯系相關各方、合理爭取利益才是作為物業公司應有的服務態度。
如何對物業進行監管,更好保障小區業主的權利顯得尤為重要。社區共治平臺是一項積極的嘗試。比如,《方案》中提到的社區治理平臺,把物業企業納入其中,針對居民關心的公共事務展開多方協商,尋求解決途徑,妥善回應居民訴求,確保物業服務質量。此外,強化街道對物業公司的監管,也能對解決居民與物業的矛盾起到關鍵作用,有利于基層“管得動”。 (劉琛)
責任編輯: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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