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覺哉:人民司法制度的奠基者之一
新華社長沙8月20日電(記者 劉良恒)被譽為“延安五老”之一的謝覺哉同志,是中國共產黨的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政治家,杰出的社會活動家,我國人民司法制度的奠基者之一。
謝覺哉,原名謝覺齋,字煥南,學名維鑒,1884年5月出生于湖南省寧鄉縣(現湖南省寧鄉市)。1905年考中晚清秀才。1919年參加五四運動,1921年加入新民學會,192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
大革命時期和大革命失敗后的一段時期里,謝覺哉在湖北、上海、湘鄂西蘇區,主要從事黨的宣傳教育工作,先后任《大江報》《紅旗報》和《工農日報》主編。
1933年4月,謝覺哉到中央蘇區工作,先后擔任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秘書長、內務部長等職,主持和參加起草中國紅色革命政權最早的《勞動法》《土地法》《婚姻條例》等一系列法令和條例。
1934年10月,謝覺哉參加長征。紅軍到達陜北后,擔任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西北辦事處內務部部長兼秘書長,后又任司法部部長兼陜甘寧邊區高等法院院長。七七事變后,謝覺哉赴蘭州,任黨中央駐蘭州辦事處代表。同年9月起任陜甘寧邊區政府高等法院院長。1939年2月任中共中央黨校副校長。1941年任陜甘寧邊區參議會副議長。
1948年8月,謝覺哉擔任華北人民政府委員,9月任華北人民政府司法部部長。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謝覺哉擔任中央人民政府內務部部長。1959年4月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1965年擔任政協第四屆全國委員會副主席。1971年6月15日在北京逝世。
謝覺哉一生,不謀私利,不圖虛名,廉潔奉公,艱苦樸素,實事求是,數十年如一日,甘做人民的公仆。他規定子女不能隨便用他的車子,也常常對子女說:“我是共產黨人,你們是共產黨人的子女,不許有特權思想。”
作為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謝覺哉不僅親自辦案,典型示范,而且深入到全國各地法院,親自查看案卷,大膽糾正冤假錯案,更好地保護了人民的正當權益。
責任編輯:楊姍姍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網友評論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登錄| 注冊